唐太医署教师职称。主要负责讲授用祷告、符咒等迷信手段和方法以除病。官阶从九品下。参见太医署条。
骨名。又名玉柱骨、天柱骨、颈骨、大椎骨。即第4、5、6颈椎的合称。《医宗金鉴·正骨心法要旨》:“旋台骨,即头后颈骨三节也。”
出《医宗金鉴·妇科心法要诀》。指妊娠后出现各种疾病的总称。如恶阻、胞阻、子肿、子气、子满、皱脚、脆脚、子嗽、子烦、子悬、子痫、子淋、转胞、胎漏、胎动不安、小产、堕胎、惯堕胎、子瘖、孕悲、子死腹中、胎不
骸,骨骼。百骸,统指全身骨骼。《医门法律》卷一:“人之五官百骸,赅而存者,神之居耳。”
①治法,出《素问遗篇·刺法论》。凡气血上逆,阳气过亢、虚火上炎所致的证候,可采用降法。如和胃降逆、滋阴降火、平肝潜阳等均属本法范围。②药物的沉降作用。如苏子、枳实、寒水石等。
宋代医官职称。系翰林医官院中最高医官之副职,共2人,协助院使主管全院之工作。参见翰林医官院条。
【介绍】:参见韩宗绍条。
即脾胃虚寒吐,详该条。参寒吐条。
【介绍】:见赵学敏条。
病证名。①目侧视貌。《证治准绳·杂病》指出,双目睛通亦名睊目。详目偏视条。②古义与涓通。《诸病源候论》卷二十八:“风气客于睑眥之间,与血气津液相搏,使目眥痒而泪出,目眥恒湿,故谓之睊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