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名。出《素问·诊要经终论》。①即呕吐。指胃内之物上涌而出,有声有物。《卫生宝鉴·补遗》:“有物有声,名曰呕。”详呕吐条。②食入即吐出,称为呕。《医宗必读·呕吐哕》:“后世更为分别,食刹则吐谓之呕。刹
乳母酒醉后哺儿,令儿致病。因酒性燥烈,儿饮其乳,故病恍惚多惊(《证治准绳》)。
《疡医大全》卷三十五方。制松香、白矾、枯矾、银粉各等分。为细末,麻油调搽或干掺患处。治黄水疮。
出《群芳谱》。为紫薇花之别名,详该条。
出《灵枢·经脉》。①泛指小腿。②胫骨。
劳复证之一。《重订广温热论·温热复症疗法》:“阴虚劳复者,由温热伤阴,肾液已亏,稍加劳动,微挟风寒,其病复作,症仍头痛发热恶风,舌燥口渴,六脉浮数无力者,此真阴虚劳复也,宜七味葱白汤,清润而微汗之,或
先天的致病因素之一。见《简明医彀》卷六。因婴儿在胎受自母体,热邪蕴积成毒。出生后即口舌生疮,遍身赖,游风丹毒,疮疡疥癣。宜化毒丹(玄参、桔梗、茯苓、青黛、甘草、牙硝)为末蜜丸,薄荷泡汤调化,抹儿口内上
①病名。即恶阻。《证治要诀》:“胎前恶阻,俗谓之病儿。”②儿童患病之称。
【介绍】:见陈会条。
即第五足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