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医方考》卷二。即痰膈。详该条。
见《杂病源流犀烛·内伤外感门》卷二十一。即桃仁红花汤,见该条。
自汗证之一。《证治汇补·汗病章》:“肝热自汗,口苦,多眠。”治宜清肝为主,用逍遥散加减。参见自汗条。
即十二病绝产。详该条。
病证名。见《折伤薄》。即骨折。详该条。
舌尖灰黑苔,有刺而干。为邪将入里,兼有食滞。症见发热口苦,耳聋胁痛。宜表里清解、消滞和中(见《伤寒舌鉴》)。
见谈金章《诚书痘疮》。即痘疮。详该条。
十二经标本之一。《灵枢·卫气》:“足太阳之本,在跟以上五寸中;标在两络命门。命门者,目也。”跟上5寸,指附阳穴。马元台注:“附阳本在外踝上三寸,今曰跟上五寸,则踝下至跟二寸,而踝上有三寸,则当是附阳穴
五臭之一,焦为火臭,入通于心,故为心之臭。《素问·金匮真言论》:“南方赤色,入通于心,……其类火,……其臭焦。”临床上病人厌恶焦臭或自觉口有焦苦气味,常是火热内结,津液受损的病征,如《难经》谓:“故知
【介绍】:见吴其浚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