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氏医通》卷十五方。黄芪三两,防风一两半,大黄(酒浸)、人参、远志(甘草汤泡,去心)、当归尾(一方作地骨皮)、赤茯苓各二两,漏芦、黄芩各一两。为粗末,每服四至五钱,水煎,食远服。治眼漏,脓水不止。
指阴阳失调,阳盛阴衰,阴精不能涵敛阳气而致阳气亢越的一种病理状态。《脾胃论·卷中》:“此病阳亢,乃阴火之邪滋之。”
伤食之一。见《东医宝鉴》卷四。因过食五味致伤。《医便·饮食论》:“五味入口,不欲偏多,多则随其脏腑各有所损,故咸多伤心,甘多伤肾,辛多伤肝,苦多伤肺,酸多伤脾。《内经》曰,多食咸则脉凝涩而变色;多食苦
见《本草纲目》。为萝藦之别名,详该条。
病症名。因暴力致使伤筋发生坚硬,失去正常之柔和性。见《医宗金鉴》卷八十七。即伤筋。详该条。
指疾病的内外部位。《素问·至真要大论》:“从内之外者,调其内;从外之内者,治其外。从内之外而盛于外者,先调其内而后治其外;从外之内而盛于内者,先治其外而后调其内。”
见系络条。
病证名。清·黄庭镜《目经大成》卷二:“此症目无甚大弊,但三处两处似膜非脂,从气轮(肺金)而蚀风轮(肝木),故曰流金凌木。状如胬肉攀睛,然色白而薄,位且不定。”类今之假性翼状胬肉。
出《灵枢·忧恚无言》。即鼻孔。详该条。
病名。出《诸病源候论》卷三十。又名代甲、糟指、土、爪、淪指、遭指。系由指、趾外伤感染或火毒蕴结而成的指甲两旁及指甲内急性化脓性感染。《疡医准绳》卷三:“代指者,先肿焮热痛,色不黯,缘爪甲边结脓,剧者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