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庾肩吾
庾肩吾(487-551),字子慎,一作慎之。南阳新野(今属河南省)人。世居江陵。初为晋安王国常侍,同刘孝威、徐摛诸人号称“高斋学士”。简文即位,进度支尚书,有集十卷。历仕太子中庶子、进度支尚书、江州剌史等职,封武康县侯。工诗,其诗雕琢辞采,讲究声律。胡应麟称其诗“风神秀相,洞合唐规”。《书品》为其重要的书法论著,文中挑选了以东汉张芝居首的草、隶书家共128人,按品位分高、中、低三等,每等再分上、中、下三级。此书的特点在于不是就每件作品加以品评,而是就每一级集中综合品评,区分优劣。
- 王褒2
王褒(约513~576年),字子渊,琅琊临沂(今山东临沂)人,南北朝文学家。东晋宰相王导之后(第三子王洽一脉),曾祖王俭、祖王骞、父王规,俱有重名。妻子为梁武帝之弟鄱阳王萧恢之女。梁元帝时任吏部尚书、左仆射。明帝宇文毓笃好文学,王褒与庾信才名最高,二人特被亲待。加开府仪同三司。武帝宇文邕时为太子少保,迁小司空,后出为宜州刺史。建德年间去世,卒年六十四。子王鼒嗣。
- 魏扶
魏扶(?-850年7月14日),字相之,唐朝官员,唐初名相魏征四世孙,同州澄城(今陕西澄城北)人,祖籍巨鹿郡下曲阳县(今河北晋州市),出身巨鹿魏氏,唐宣宗年间任宰相。
- 朱斗文
朱斗文,字彦章,号北湖居士,丹阳(今属江苏)人。《至顺镇江志》卷一九有传。
- 王丹桂
王丹桂(生卒年不详),金代道士。字昌龄,号五峰白云子,利州(今四川广元市)人。师事金代道教宗师马钰(马丹阳),修习全真教义。隐于昆嵛山神清洞。工填词,笔调流畅清雅,有词集《草堂集》一卷,收其词一百四十馀首,皆宣扬早期全真教旨,与马钰同一格调,多赠寄答和之作,内容均是宣说早期全真教义,警诫世人觉悟人生梦幻,断恩爱,弃名利,以求达仙真之位。《全金元词》收其词六十二首。生平见其《草堂集》。
- 王恭
王恭(1343-?),字安仲,长乐沙堤人。家贫,少游江湖间,中年隐居七岩山,为樵夫20多年,自号“皆山樵者”。善诗文,与高木秉、陈亮等诸文士唱和,名重一时。诗人王曾为他作《皆山樵者传》。明永乐二年(1404年),年届六十岁的王恭以儒士荐为翰林待诏,敕修《永乐大典》。永乐五年,《永乐大典》修成,王恭试诗高第,授翰林典籍。不久,辞官返里。王恭作诗,才思敏捷,下笔千言立就,诗风多凄婉,隐喻颇深。为闽中十才子之一,著有《白云樵集》四卷,《草泽狂歌》五卷及《风台清啸》等。
- 钟维诚
钟维诚,字纯卿。番禺人。明神宗万历元年(一五七三)解元。事见清道光《广东通志》卷七五。
- 陈诜
陈诜(1642—1722),字叔大,号实斋,浙江海宁盐官人。清康熙十一年(1672)举人。由中书舍人考选吏科给事中。曾上章奏提出治理黄河具体规划,检举残害百姓的官员,历官至左副都御史。四十三年,出任贵州巡抚。后调任湖北巡抚。时江浙米贵,诜放宽米禁,通盘筹划,平抑三省米价。原来湖北盐规,每年需送官府2万金,盐商趁此提高盐价。诜到任,革除此种陋规。卸任时,盐商送诜万金,不受。五十年,升工部尚书,转礼部尚书。后老病辞归。卒谥清恪。著有《周易玩辞述》、《诗经述》、《四书述》、《资治通鉴述》等。
- 朱仕玠
福建建宁人,字璧丰,号筠园。朱仕琇兄。乾隆十八年拔贡生。授德化教谕,后升内黄知县,未上任而卒。有《筠园诗稿》、《小琉球漫志》、《龙山漫录》等。
- 冯清
冯清,明代大臣。别号濯庵,顺天府(治所在今北京市)籍,浙江余姚县人。公元1493年(弘治癸丑)进士。公元1515年(明武宗正德七年)以右佥都御史巡抚宁夏。公元1517年(正德九年)夏,升户部侍郎兼都察院左佥都御史,总督三边军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