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典九九>历史百科>四库百科>诗序

诗序

① 二卷。《诗序》是研究《诗经》的著作《毛诗序》的简称,其作者从古至今,说法不一。原本鲁诗、齐诗、韩诗和毛诗都各自有序,东汉以后,鲁、齐、韩三家诗及其序散失不存。独毛诗及其序流传下来。一般认为《毛诗序》有“小序”与“大序”之分。小序与大序又称为古序与续序、前序与后序、首序与下序等等。其作者,郑玄《诗谱》说:大序子夏作,小序子夏、毛公合作。王肃《孔子家语》说:子夏所序诗即今《毛诗序》。《后汉书·儒林传》说:卫宏受学谢曼卿作。《隋书经籍志》说:子夏创,毛公及卫宏作。王安石说:诗人身作。程颢说:小序为国史之旧文,大序孔子作。曹粹中说:《毛传》初无序,是后人互相传授,各记其师之说,郑焦、王质及朱熹以为村野妄人所作。《新唐书·艺文志》著录《韩诗》卜商序韩婴注二十二卷,是《韩诗》亦有序,其序亦称子夏矣。“小序”与“大序”之区分,通常把置于各诗题目之后、诗句之前以归纳每一篇主题的部分作为“小序”;把《诗经》首篇《关雎》的“小序”之后的序文作为“大序”。《毛诗正义》说,大序是从“风,风也”句开始,到该序文结束。其主旨是总论《诗经》的基本内容。目前学术界多同意此说。也有人认为《诗序》意在总结《诗经》各篇要旨,并无大、小之分、是书内容,主要有五点。一、解释每首诗的主要旨意。它开创了系统研究《诗经》之学。二、提出了诗有“六义”的观点。《诗大序》说:“《诗》有六义焉,一曰风、二曰赋、三曰比、四曰兴、五曰雅、六曰颂。”一般认为其中的“风、雅、颂”是由作品的乐曲不同、内容不同而分为三种类型。“赋、比、兴”是《诗经》的三种表现方法。其“六义”之说对研究《诗经》及诗歌创作有积极意义。三、表达了“诗言志”的观点。四、提出了《诗》有“正变”的观点。五、提出了《诗》“美刺”作用的观点。其不足是在解释诗时每每穿凿附会。单行本有内府刊本、《四库全书》本。② 不分卷。不著撰者姓氏。是书首列篇目,次为《诗序》,各篇皆首录篆文,后为楷书释文。于各篇之下,间或附以续说、考补、续考等,以补《诗序》之所不及。所续说、考补、续考各条,多主《毛诗注疏》,如《周南·桃夭》篇续说云:“后妃赞助君子,使天下有礼,婚娶以时,故言所致。”是书所引,多袭前人,鲜有发明,然其训诂名物,解释疑义,皆以《诗序》为本,故不失为一家之学。有明刊本存世。

猜你喜欢

  • 凰求凤

    清李渔撰。其生平见《闲情偶寄》条。此剧写主人公吕曜,字哉生,金陵人,少年乡荐,才貌并绝。青楼女子皆倾心他,少年时就奉《感应篇》读之,力守色戒。独与***许仙友善。许仙貌美能诗,爱曜特甚,发誓要嫁给吕曜。

  • 北宋嘉祐石经周礼礼记残石

    一卷(吉石盦丛书本)。罗振玉据其所藏本影印。书不分卷,凡三十一页。首影印原石《周礼》、《礼经》、《孝经》三经残字,后有罗氏宣统丁巳闰月跋。据跋所记,《礼记》存《檀弓》六十行,《中庸》五十行。《孝经》存

  • 绀珠集

    十三卷。作者不详。据晁公武《郡斋读书志》载:“《绀珠集》十三卷,朱胜非编百家小说而成。以旧说张燕公有绀珠,见之则能记事不忘,故以为名”。其所言体例、卷数皆与今本相合。然而,在此书书首有绍兴丁巳灌阳令王

  • 兰溪县志

    七卷。清刘芳哲修,郭若绎、章允奇纂。刘芳哲,兰溪县知县。兰溪志,始修于明正德间,再修于万历三十四年知县程子鏊,此志为三修。《兰溪县志》康熙十一年(1672)刻本,全书共七卷,分为:卷一舆地类,卷二至三

  • 山海漫谈

    三卷。《附录》二卷。明任环(约1517-约1561)撰,任环,字应乾,号复庵,长治(今属山西省)人。嘉靖二十三年(1544年)进士。历苏州府同知,按察使佥事。官至山东右参政。著有《山海漫谈》。任环的诗

  • 续刻直隶霍州志

    二卷。清杨立旭修,白天章纂。杨立旭字晓潭,广西马平县人,道光二十年(1840)优贡,二十九年(1849)举人,咸丰四年(1854),授阳高县,同治四年(1865),保升霍州直隶州,九年(1870)署任

  • 周易说余

    一卷。清沈绍勋撰。此书是沈氏散见于各处的有关周易的文集。共二十余篇。篇目有论京房世位为上下经序卦之本、论序卦与辟卦有关、论象数理、论卦位、论辟卦之世位、论先后大同位、论之变、论归魂游魂之理、论九卦、论

  • 春秋辑传

    十三卷。宗旨一卷。春秋凡例二卷。明王樵(详见《周易私录》)撰。《春秋辑传》以朱熹之说为宗,并博采诸家,附以己意论断。《宗旨》凡三篇,皆举诸儒论《春秋》精要之语而录之。后有附论一篇,乃王氏论三传本末。评

  • 全唐诗录

    一百卷。清徐倬(1622-1711)编。徐倬字方虎,号苹村。德清(今属浙江)人。康熙十二年(1673)进士,改庶吉士,授编修。乞养归。后转为司业,官至侍读。以事被人弹劾,辞官归乡。康熙四十五年(170

  • 元品录

    见《玄品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