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诗评注
三十卷。近人李九华撰。九华河北蠡县人,生卒年不详。卷首有作者自序。是编于诗文音韵全依李恕谷之《诗经传注》,注释则在诸家之间择善而从,而尤以《毛传》、《郑笺》为主,基本上是述而不作。唯出于作者本人的是每章之评语,但又多肤浅迂腐之语。有排印本行世。
三十卷。近人李九华撰。九华河北蠡县人,生卒年不详。卷首有作者自序。是编于诗文音韵全依李恕谷之《诗经传注》,注释则在诸家之间择善而从,而尤以《毛传》、《郑笺》为主,基本上是述而不作。唯出于作者本人的是每章之评语,但又多肤浅迂腐之语。有排印本行世。
二十四卷。宋李弥逊(1085-1153)撰。李弥逊,字似之,连江(今福建连江县)人。居于苏州吴县(今江苏苏州)。大观三年(1109)上舍第一,调单州司户。累迁起居郎,以封事剀切,贬知庐山县,历知饶州,
十卷。明毛伯温撰。生卒年不详。生平见《毛襄懋集》条。是集为伯温所自编。后并入全集。此乃其初别行之本。此集为四库全书本。
四卷。清张元(约1729年前后在世)撰。张元字殿传,淄川(今山东济南)人,张庆笃之侄。生卒年均不详。雍正四年(1726)举人,官鱼台县教谕。张元工诗,少时与高凤翰、朱令昭等同结柳庄诗社。张元诗法本王士
二卷。胡元玉撰。卷首有胡元玉的自序。自序认为:“世人习见郑驳《五经异义》,辄于郑、许遗说,强求其异。岂知笺毛驳许,固自同情,许实先师,郑非异党,未可以门户相别,因取郑笺注说字义者,证以《说文》,通其所
二卷。清施闰章(1618-1683)撰。施闰章字尚白,号愚山,安徽宣城县人。顺治进士,曾任刑部主事,湖西道参议,康熙时举博学鸿词科,官至侍读。著有《学余堂诗文集》、《试院冰渊》、《青原志略补辑》、《蠖
四卷。不著编辑人名氏,也无著成年月。根据书的内容,可以断定为道光时所修。其卷一为公式,卷二为选举、考劾、限期、封荫、文移、营私、仓库、俸饷、户口、恤赏承催解支、灾赈、本章,卷三为祀典、仪式、印信、考试
一百三十五卷。官编本。是书卷一为题请,谓祭祀日期,卷二为祀等,谓分大、中、群祀,卷三为演礼各项,卷四阅祝版各项,卷五笾豆牲牢各项,卷六服色各项。以下为大祀、中祀、群祀、告祭、兴工告祭、巡幸盛京、恭谒祖
四卷。清王琼编。王琼生卒年不详,字碧云,晚年号爱兰老人,江苏丹徒人(今镇江),王豫之妹,清代文学家。著有《爱兰轩集》、《爱兰诗话》、《爱兰书屋正续集》五卷、《曲江亭唱和集》一卷、《同音集》二卷。王琼与
四卷。明陈士元(详见《名疑》)撰。此书为《归云集》中的一种。姓氏之源由来已久,因推本于五帝,分列世系,兼综而条贯之。然大概抄撮氏族略之文,鲜有考订。夫自有天地,即有君民。据姓氏书所说,无不出自神明之后
一卷。汉董仲舒(详见《春秋繁露》)撰,清马国翰辑。根据《汉书·董仲舒传》说,仲舒既老病致仕,朝廷如有大议,派使者及廷尉张汤到他家中去询问,他的论对“皆有明法”。《汉书·艺文志》著录《公羊董仲舒治狱》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