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叟问评
四卷。清郝培元(生平不详)撰。是编乃论巩固封建等级制度和宗法关系的礼法条规和道德标准及家庭中对晚辈的礼法教育。有清嘉庆至光绪间《郝氏遗书》本,《清史稿艺文志补编》著录。
四卷。清郝培元(生平不详)撰。是编乃论巩固封建等级制度和宗法关系的礼法条规和道德标准及家庭中对晚辈的礼法教育。有清嘉庆至光绪间《郝氏遗书》本,《清史稿艺文志补编》著录。
三卷。清汪家禧(1774-1816)撰。汪家禧,字汉郊,自号东里生,浙江杭州人。杭州府学廪膳生。其人博学多才,思力深厚,长七略之学,但终生困厄,仕途不得意,甫及贡而卒。汪家禧生平撰著甚多,门人曾辑其遗
一卷。编者不详。该书记温绍原事迹。绍原字北屏,湖北江夏人,入资为淮南盐大使,代理六合令,督练勇杀敌,坚守六合,后城破殉节。该书即记述温氏殉职及与太平天国军作战时事。现有光绪活字印本。
五卷。明李贽(详见《九正易因》)撰。《四库提要》云:“此本不知何人所辑,前有《凡例》,又有万历庚申吴兴松筠馆主人序,亦不署姓名。”然王重民氏据书中梅国桢序谓是书为李贽撰(《中国善本书提要》)。今从其说
十卷。清朝徐在汉撰。徐在汉初名之裔,字天章,晚年才改名为在汉,字寒泉,歙县人。开始曾与赵振芳一起著《易原》,后来又自己作《易或》,他说“或者,疑不自信之意也”。书中不载经文,只按节次独自释义。也兼采诸
不分卷。清黄奭辑。共七十三则。其中取自《开元占经》者五十五则、《太平御览》者四则、《初学记》者六则、《水经注》者一则、《艺文类聚》者二则、《文选注》者二则、《南齐书·天文志》者一则,《路史》者二则。可
十卷。明范光宙撰。范光宙,石门(浙江桐乡县)人,字霁阳。其书起自春秋,终于南宋。对人各自作评述,书中大多沿袭前人绪论。此书有清内府藏本。
一卷。明唐枢(1497-1574)撰。枢字惟镇,一字惟中,号子一,别号一庵。归安人(今浙江吴兴)人。嘉靖五年(1526)进士,任刑部主事。因上书为李福达事争辩,被贬为民。隆庆初复官,因为年老加秩归养。
五卷。明卢楠(约1535年前后在世)撰。卢楠,字少楩,一字次楩,又字子木,浚县(今属河南省)人。生卒年不详。以赀为国学生,博闻强识,恃才傲物,忤县令,被诬论死,幸谢榛为之鸣冤,始得平反。著有《蠛蠓集》
三十卷。北宋司马光(详见《资治通鉴》)撰。《通鉴》一书,包括宏富,卷帙浩繁,光恐读者难于寻检,故于编纂之时,提纲挈要,并成此书,于元丰七年(1084)与《通鉴》同时奏进,即进书表所谓略举事目以备检阅者
上编八十一卷,下编二十一卷。明邓元锡撰。邓元锡事迹详见《三礼绎》条。是书仿郑樵《通志》体例,七编是纪传部分,下编为二十略。《通志》纪传多因旧史,无甚新意,而二十略虽属新创,但不免有夸大之词。是书同《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