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提摩太传
一册。英国苏特尔撰,英国梅益盛、山东周云路合译。李提摩太于同治九年(1870)来华,民国五年(1916)返回英国,居中国四十余年,创设山西大学堂,主持广学会等,皆其一生显著事迹。另撰译不下百种,对戊戌维新运动影响深远。苏特尔曾任职山西大学堂,对李提摩太生平颇熟悉,故为之写传。原书共二十九章,附有年表,译本经过删削,仅余十八章。现存有广学会本。
一册。英国苏特尔撰,英国梅益盛、山东周云路合译。李提摩太于同治九年(1870)来华,民国五年(1916)返回英国,居中国四十余年,创设山西大学堂,主持广学会等,皆其一生显著事迹。另撰译不下百种,对戊戌维新运动影响深远。苏特尔曾任职山西大学堂,对李提摩太生平颇熟悉,故为之写传。原书共二十九章,附有年表,译本经过删削,仅余十八章。现存有广学会本。
二卷。清徐端撰。徐端,字肇之,德清人。乾隆间以通判官东河河工。嘉庆间累官江南河道总督。明习河事,授吏程功,因著此书。光绪十四年(1888)刻印。其所论大旨为,需重防患于未然。并谓凡有河堤之责者,但能守
①四十六卷。清于成龙修,郭惇纂。于成龙(1617-1684),字北溟,号于山,山西永宁(今离石)人。顺治十八年(1661)由副榜贡生授罗城知县。康熙十七年(1678)官福建按察使。十九年晋直隶巡抚,旋
二十卷。清许桂林撰。桂林字同叔,一字月南,辽宁海城人,嘉庆举人,专于易学。此书历数年编成,卷首有自序,叙述成书之原委;卷一至卷六为总论、易图、易理、易数、易用、易表六篇,卷七至卷十八为易说,均依本经为
两集,二十二种,六十九卷,附三种,五卷。民国陈庆年编。陈庆年字善余,江苏丹徒人。生卒年不详。曾任湖北译书局总纂,提调湖南全省学务,著作有《横山乡人类稿》、《汉津遗文疏证》等。丛书为陈庆年任职江南图书馆
①四十四卷首一卷,清朱鼎臣修,盛大器等纂。朱鼎臣,桂林人,曾任郫县知县。郫县志创修于乾隆十六年(1751)县令李馨,兹编为续乾隆志而作。《郫县志》嘉庆十八年(1813)刻本,共四十四卷首一卷。分为:卷
① 十三卷。明陈琛(1477-1545)撰。琛字思献,福建晋江人。其著有《易经浅说》。此集初刻于嘉靖中,是其裔孙所重刻。共十三卷,文七卷,诗五卷,正学编一卷,末附以年谱。《明史·儒林传》附见《蔡清传》
十一卷。明章衮(约1537年前后在世)撰。章衮,字汝明,临川(今江西抚州市)人,生卒年不详。嘉靖二年(1523)进士,授御史,累官至陕西按察司副使。著有《章介庵集》。是集凡十一卷,首载《大学口义》、《
①四十五卷,明邹守愚修,李濂、朱睦纂。邹守愚,字若哲,福建莆田人,嘉靖五年(1526)进士,授户部主事,历任员外郎中,出守广州,后升江西学政,调山东,嘉靖三十四年(1555)以右副都督史巡抚河南。周年
四卷。清廷俊集。廷俊姓瓜尔佳氏,字彦臣。此帖于光绪九年(1883)六月上石,光绪十三年(1887)刻成。刻者胡颙。所收皆清代书人之作。按其自题说,家藏名人墨迹百余种,选其精者四十余种,摹勒上石,以存永
见《朱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