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部陕西司奏案
四卷。清钟英等辑。钟英,满洲正黄旗人,曾任河南司员外郎、山西司员外郎。是书专载光绪十二年(1886)陕西司的奏案。书中有“核覆伊黎光绪七、八两年军饷杂支等项报销折”、有“核覆甘肃关外光绪十年、十一年三个月报销折”、“核覆伊黎光绪七八两年军饷杂支等项报销折”等……。奏折将陕西、甘肃、新疆三省的收支情况一一展示出来,有的还非常详细,有光绪官刊本。
四卷。清钟英等辑。钟英,满洲正黄旗人,曾任河南司员外郎、山西司员外郎。是书专载光绪十二年(1886)陕西司的奏案。书中有“核覆伊黎光绪七、八两年军饷杂支等项报销折”、有“核覆甘肃关外光绪十年、十一年三个月报销折”、“核覆伊黎光绪七八两年军饷杂支等项报销折”等……。奏折将陕西、甘肃、新疆三省的收支情况一一展示出来,有的还非常详细,有光绪官刊本。
二卷。《集外诗》一卷。元顾瑛(1310-1369)撰。瑛一名阿瑛,又名德辉,字仲瑛。昆山(今属江苏)人少时轻财结客,年三十始折节读书,与天下名流相唱和。曾署会稽教谕,辟行省属官,皆不就。年四十,以家产
一卷。明王世懋(详见《经子臆解》条)撰。是篇乃是王世懋讲学之书。认为孟子之所以不及孔子,是因为其“性善”之说。此书亦收入《王奉常杂著》(明万历十三年(1585)刊本)之中。
四卷。清末祁永膺撰。永膺字百福,广西省博白县人,生卒年不详。光绪二十年(1904)进士,授内阁中书,改官广西知县。永膺尝肄业广雅书院及朱一新之门。此书之大旨在于调合汉宋经学,但所得略浅。曾谓朱熹《诗集
二十卷。明曹履吉(约1631年前后在世)撰。曹履吉,字之甫,安徽当涂人。生卒年不详。万历四十四年(1616)进士。官至河南提学佥事。著有《博望山人稿》。是集凡二十卷。诗六卷,文十一卷,尺牍三卷。刻于崇
二十五卷。明郑善夫(1485-1523)撰。郑善夫字继之,号少谷,闽县(今福建福州)人。弘治十八年(1505)进士,因父母丧,正德六年(1511)始为户部主事,以清操闻名。官至礼部员外郎,著有《郑少谷
一册。撰者不详。该书记清太祖第五子多罗贝勒莽古尔泰、第六子辅国悫公塔拜、第七子和硕饶余敏亲王阿巴泰、第九子镇国恪僖巴布泰等。书首已残,书中多朱批墨批,且多有涂抹之处。现存明清史料整理会藏稿本。
三卷。清祁寯藻(1793-1866)撰。寯藻字叔颖,又字淳甫,以敬避穆宗讳改名实甫,号春圃,晚号观斋。嘉庆甲戌(1814)进士,官至体仁阁大学士,军机大臣。关于撰写此记的缘起,承培元跋云:“许书之存于
二十卷。明冯恩(1496?-1576?)撰。冯恩,字子仁,松江华亭(今上海市)人,嘉靖五年(1526)进士,擢南京御史官至大理寺丞。冯恩官御史时,疏劾张孚敬、方献夫、汪鋐等权臣获罪。下狱论死,及朝审不
八卷。明吕震等撰。吕震,字克声,临潼(今陕西临潼县)人,生卒年不详。洪武年间入太学,永乐年间任礼部员外郎,宣德年间任礼部尚书。为人奸险佞谀,不识大体,但精力充沛,记忆超人。著有《宣德鼎彝谱》。是书为奉
二十四卷。《诗集》三十三卷。清胡浚(约1735前后在世)撰。胡浚,字希张,号竹岩,会稽(今浙江绍兴)人,生卒年不详。康熙五十九年(1720)举人。乾隆时,举博学鸿词,知洧川县,以事落职。著有《绿萝山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