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制人臣儆心录
一卷。清顺治十二年(1655)世祖章皇帝撰。世祖以勋臣谭泰、石汉、大学士陈名夏等先后以骄怙伏法,乃推论古今之奸臣恶迹,以训诫群臣,俾其知炯鉴,故撰成本书。全书共八篇,即《植党》、《好名》、《营私》、《徇利》、《骄志》、《作伪》、《附势》、《旷官》。从不同方面论述了奸臣的恶迹,告诫群臣应以为鉴。同时强调,作为皇上,对此等恶迹早在洞察之中,以此示驾驭之权。本书之作,反映了清代皇权的加强自清初即已开始。而后来的几代皇帝也多有类似之作。有《四库全书》本传世。
一卷。清顺治十二年(1655)世祖章皇帝撰。世祖以勋臣谭泰、石汉、大学士陈名夏等先后以骄怙伏法,乃推论古今之奸臣恶迹,以训诫群臣,俾其知炯鉴,故撰成本书。全书共八篇,即《植党》、《好名》、《营私》、《徇利》、《骄志》、《作伪》、《附势》、《旷官》。从不同方面论述了奸臣的恶迹,告诫群臣应以为鉴。同时强调,作为皇上,对此等恶迹早在洞察之中,以此示驾驭之权。本书之作,反映了清代皇权的加强自清初即已开始。而后来的几代皇帝也多有类似之作。有《四库全书》本传世。
二十一卷。明郭子章撰。郭子章,字相奎,号青螺,又自号衣生,江西泰和人。详见《粤草》条目(已著录)。是集自为一编,共二十一卷,乃其巡抚贵州时作。总目所题二十一卷,而第八卷分九子卷,第九、第十、第十一、第
三卷。北齐颜之推(见《颜氏家训》)撰。历代史志均有著录。《崇文总目》小说家作《还冤志》三卷,《文献通考》、《直斋书录解题》作《北齐还冤志》,殆因旧本之首题北齐黄门侍郎颜之推撰,遂误以冠于书名之上。《太
一卷。原题海外散人随笔。榕城,福建省福州市别称。此书杂记榕城一郡琐事,起于明崇祯十三年(1640),止于清康熙元年(1662)。兼及明清之际遗闻,于加派迁界等事。所述尤详,虽卷帙不多,也可资史乘。
四卷。清朱淑均,朱淑仪、谢锦秋、查芝生等撰。朱淑均,生卒年不详,字莲卿,浙江海宁人,朱应章之女,诸生查冬荣之妻。清代诗人。朱淑仪,生卒年不详,字菊卿,查有炳之妻,朱淑均之妹。姐妹俩常用诗词吟咏答对,互
七种,十二卷。清鲍康编。鲍康字子年,歙县(今属安徽省)人,道光年间举人,官至夔州知府。鲍康擅长金石学,尤精钱币之学,是当时著名专家。丛刻收鲍康著作三种,有《观古阁泉说》一卷、《大钱图录》一卷及《观古阁
二十八卷首一卷,清易绍德、王永贞修,封祝唐、黄玉年纂。易绍德,字筱川,湖北汉阳人,监生,光绪十九年(1893)任容县知县,二十二年(1896)卒于任所。王永贞,字固亭,陕西城固县人,举人,光绪二十三年
八卷。明郑若曾撰。若曾有《筹海图编》十三卷,已著录。是编为江南倭患而作,兼及防御土寇之事。卷首有郑氏《原序》一篇,叙本书述作之缘由。“三吴者,朝廷之重地也,留都(案明以南京为留都)门户在焉,国家财赋先
二卷。《明代相业军功考》二卷。明沈梦熊撰。梦熊字兆扬,归安(今浙江吴兴县)人。生卒事迹不详。该书主要记叙历代著名宰相和有巨大军功之人的事迹,成书于天启三年(1623)。《历代相业》选录自伊尹至陆秀夫,
二卷。清戴笠(1614-1682)撰。笠字耘野,初名鼎,字则之,吴江(今属江苏)人。明末诸生。明亡后入秀峰山为僧,后还俗,以教授自资,勤于著述。著有《流寇长编》、《永陵传信录》、《甲申剩事》、《鲁春秋
二十四卷。清承培元(生卒年不详)撰。培元字受亶,一字守亶,阳湖(今江苏武进)人。优贡生,就读江阴书院,为李兆洛高足。著作尚有《广说文答问疏证》、《籀雅》、《经滞揭橥》等。此书在考辩《说文》引经的著作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