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表
六卷附洗冤录表 四卷督捕则例表二卷。清曹沂撰。曹沂,山西介休县人。乾隆间任宜昌府知府。是书于乾隆五十六年(1791)后编成。首为曹沂自序,次为凡例,内容有五刑狱具诸图,纳赎收赎图、三流道里表、五服、八字(以、准、皆、各、及、其、即、著)、六脏诸图,吏律、户律、兵律、刑律、工律、纂修条例表等。是书图表,均称详明,所附洗冤录表、督捕则例表亦然,可为参用。有道光刊本。
六卷附洗冤录表 四卷督捕则例表二卷。清曹沂撰。曹沂,山西介休县人。乾隆间任宜昌府知府。是书于乾隆五十六年(1791)后编成。首为曹沂自序,次为凡例,内容有五刑狱具诸图,纳赎收赎图、三流道里表、五服、八字(以、准、皆、各、及、其、即、著)、六脏诸图,吏律、户律、兵律、刑律、工律、纂修条例表等。是书图表,均称详明,所附洗冤录表、督捕则例表亦然,可为参用。有道光刊本。
见《孙子》。
三种八卷。陈乃乾(1896-1979)编。陈乃乾,浙江海宁人,历任上海中华书局、开明书店、北京出版社编辑、上海市文献委员会、上海市文化局社会文化事业管理处编纂等职,在版本学、目录学、索引学方面有突出成
二卷。宋释少嵩撰。生卒年不详。释少嵩字亚愚。其序曰:“嘉定五年(1212年),予年十九。其秋自穆湖买船由鄱阳九江之巴河,往来凡数月。每遇景感怀,因集句作渔父词以自适。”所集不甚工,此集有《永乐大典》本
二卷。清罗振玉(1866-1940)撰。罗振玉字叔蕴,一字叔言,号雪堂。浙江上虞人,后迁居淮安。清末任学部参事。辛亥革命后逃亡日本,勾结日本帝国主义,图谋复辟清朝,后又积极参预制造伪满洲国的汉奸活动。
四卷。清甘会昌(生卒年不详)撰。会昌字廷俞,号聚轩,江西奉新人,邑诸生。是书一以《康熙字典》为宗辨世俗字迹之讹谬,其例言有七:(1)字必从正,不可从俗。俗者原有此字,今悉注明,庶临写不致误从。(2)字
一卷。清李衷灿(详见《拳拳录》)撰。是书成于衷灿罢官之后,因情绪低落,恬淡寡欲,所记多为在任时的言论、起居、行动。但也夹杂着鹿善继、孙奇逢二人的观点,认为儒能彻佛,佛能窥儒。
二卷。清彭申甫撰。详见《周易解注传义》。
存三卷,唐虞世南撰。世南字伯施,浙江余姚人,少时受学顾野王,十年精思不懈,文章赡博。虞世南曾为南朝陈的官吏,入隋后做秘书郎,因隋炀帝不喜他峭正的个性,对他不甚重用。唐太宗时,世南做弘文馆学士,改秘书监
一卷。清李庆云修,蒋师辙纂。李庆云,曾任江苏侯补道,督办塘工。蒋师辙,江苏上元县人,详见《江苏海塘新志》条目。《江苏水利图说》光绪刊本。共一卷,总括江苏水利。凡为图二十有八。每图附之以说。图皆用新法精
二卷。明郁浚撰。郁浚,字开之,松江(今上海松江县)人,生卒年及事迹均不详。著有《石品》一书。是书成于万历丁巳(1617)年间,其主要内容为杂记古往今来石名,十分缺乏条理,顺序混乱。书中文字大多剽窃类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