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五卷。清翁方纲(1733-1818)撰,翁方纲字正三、号覃溪。北京大兴人。乾隆十七年(1752)进士,改庶吉士。官至内阁学士。精心汲古,金石、谱录书画、词章,皆能摘抉精审;书法冠绝一时,海内求书碑
一卷。附录 唐大秦寺碑 一篇。明时意大利人艾儒略(详见《职方外纪》条)撰。此书成于天启三年(1623),为《天学初函》之第一种。书中所述皆为意大利建立学校,培育人才的方法。共分六科,即勒铎理加(文科)
八十卷。清贾祯等奉敕撰。是书起自道光三十年(1850年)正月,止于咸丰十一年(1861年)七月,首尾十二年。奉诏设馆纂而成书。是书编纂体例仿《道光朝筹办夷务始末》,凡“上谕、廷寄以及京外臣工之奏折,各
不分卷。清朱镇撰。朱镇字生白,江苏华亭(今上海市松江县)人。此书共参考了三十多种书,朱镇对于有异说的问题,只审定其中一说,以便节约篇幅,便于初学者阅读,但这种择定方式颇为不易。朱镇在“凡例”中说:“篇
一卷。明葛一龙(1566-1640?)撰。一龙,字震甫,江苏吴县人。官云南布政司理间,于崇祯庚辰(1640年)卒于家。一龙以诗闻名吴中,曾著有《尺木斋诗选》、《新诗索解》、《滇茶百韵》、《鹧鸪集》诸书
五十四卷。宋王十朋(1112-1171)撰。王十朋,字龟龄,号梅溪,温州乐清(今浙江乐清县)人。绍兴二十七年(1157)进士,授绍兴府签判,除著作郎。孝宗即位,知严州,除侍御史。上疏论史浩八大罪,使浩
八卷。清末谢维岳撰。谢维岳字龙山,邵阳人。作者认为周易有象、数、理三种内涵。对《周易》的诠释也必须象、数、易分解。“易言象者十之五六,言数者十之一二,直言其理者十之七八。不知象数理者,不可与明易。混同
二卷。近人尹桐阳撰。桐阳字侯青,湖南常宁县人。尚著《论语笺》、《尔雅义证》、《礼记笺》、《墨子新释》、《商君书新释》、《小学定律》诸书。是书汇举典籍中合音之字,分为九类,每类之下,各举例证以实之,总凡
十卷。不著编著者名氏,但标车书楼选刻。卷首有陕西金溪聂文麟序,称养恬集辑古名公牍札,溯周而下,迄于宋、元,莫不详加订正。亦不知养恬为何人。所录皆可谓不伦。如《左氏传》所载诸辞命问答,如薛侯长滕之类,特
四卷首一卷,清胡书云修,李星根等纂,续道光裴志而作。《乐至县续志》光绪九年(1883)刻本,共四卷首一卷,卷首为序文、凡例、诸图。正文分为:卷一,沿革、疆域、形胜、山川、风俗、物产、城池、公署、铺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