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军道里表
十八卷。清明亮(1736-1822)等奉敕修。明亮,富察氏,满洲镶黄旗人。由生员累擢伊犁领队大臣,官至武英殿大学士,加太子太保。是书于嘉庆十四年(1809)纂辑完成,首列凡例十八条,以下分直隶、江苏、安徽、浙江、江西、湖北、湖南、福建、山东、山西、河南、陕西、甘肃、四川、广东、广西、云南、贵州十八个省分卷介绍军犯发附近近边地方,发边远极边地方、发烟瘴地方的各种规定。是书则为了解明清两代的军罪、军犯情况提供了诸多资料,也为研究边境诸地的地理方位等提供了一些数据。有清嘉庆刊本。
十八卷。清明亮(1736-1822)等奉敕修。明亮,富察氏,满洲镶黄旗人。由生员累擢伊犁领队大臣,官至武英殿大学士,加太子太保。是书于嘉庆十四年(1809)纂辑完成,首列凡例十八条,以下分直隶、江苏、安徽、浙江、江西、湖北、湖南、福建、山东、山西、河南、陕西、甘肃、四川、广东、广西、云南、贵州十八个省分卷介绍军犯发附近近边地方,发边远极边地方、发烟瘴地方的各种规定。是书则为了解明清两代的军罪、军犯情况提供了诸多资料,也为研究边境诸地的地理方位等提供了一些数据。有清嘉庆刊本。
六十三卷。北宋末南宋初江少虞(生卒年不详)撰。参见《事实类苑》。
一卷。清代马位(生卒年不详)撰。马位字石亭,西安(今陕西西安)人。此书主要内容有诗文评论、考证等,其中评论考据有许多独到之处,如评论咏物诗应看其工与拙,不当以“隐题为能”、“退之(韩愈)诗,有绝似太白
六卷。明李中梓(详见《内经知要》)。此书为本草类著作,为李氏博采诸家本草之长,结合临床经验,于崇祯二年(1629)撰成。全书共分金石、果、谷、草、木、菜、人、禽兽、虫鱼九部,载药三百二十三种。金石部为
一卷。明崔铣(其事详见《读易余言》条)撰。《读易余言》第三卷即《易大象说》。朱彝尊《经义考》载《读易余言》五卷,又载《易大象说》一卷,实为重复。有称《易大象说》有单行本,故宜列出。杨时乔称《易大象说》
一卷。无名氏撰。书前原有序,但没有署名。书后有沈侃所作的序,署有他的字为和卿,官名为陵州同知。《四库全书总目提要》称:“陵州始设于元,则元人作也。”无名氏可能也是元代人。书中记录一些无关紧要的法律内容
一卷。清王宝仁(1789-1852)辑。宝仁字东壁,江苏太仓人,为谱主7世孙,谱主王时敏(1592-1680),字逊之,号烟客,晚号西田主人,又称西庐老人,明崇祯间官至太常寺少卿,为明清之际著名画家。
二卷。清王明弼撰。王明弼字亭二,陕西人。康熙时官至凤翔府教授。该编取六十四卦大象将本义列于前,而各敷衍数语于后,实无发明。《四库全书总目》入存目。
二卷。清吴翊寅撰。吴翊寅,阳湖人。生平深于易学。著作除本书外,还有《易彖传大义述》二卷、《易爻例》一卷、《易汉学师承表》一卷。清代惠栋曾撰《易汉学》八卷,考辨孟喜、虞翻、京房、郑玄、荀爽五家易说,为时
十二卷。清法坤宏(1698-1785)撰。坤宏字直方,一字镜野,号迂斋,胶州(今山东半岛)人。乾隆时举人,官大理评事。治学以王阳明为宗,博通群经,尤深于《春秋》,著有《学古编》、《纲目要略》及《春秋取
四卷。清陈作哲修,杨秀深纂。陈作哲详见光绪《闻喜县志斠》。此书性质与上两书不同,《闻喜县志斠》乃斠勘闻喜旧志讹误;《闻喜县志补》乃补乾隆三十一年知县李遵唐本之缺载者,追补其后。《闻喜县志续》光绪六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