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物纪原集类
见《事物纪原》。
见《事物纪原》。
一卷(民国十二年石印本)。吴宝炜撰。宝炜字宜常,河南潢川人。有《集拓汉魏石经残字》三编四卷,已著录。此书乃取民国十一年(1922)洛阳新出魏正始石经半段碑及残石的释文影印而成。半段碑两面刻字。正面为《
二十卷。元陆文圭(1252-1336)撰。陆文圭字子方,江阴(今属江苏)人。幼而颖悟,博通经史及天文、地理、律象、医药、算术之学。隐居城东讲学,时称墙东先生。朝廷屡聘不就。文章融会经史,纵横变化。东南
八十卷。清鄂尔泰(1677-1745)等奉敕撰。鄂尔泰,满族镶蓝旗人,官至保和殿大学士。雍正时任云贵总督,兼辖广西。世宗死后受命辅政,加至太保。该书从雍正十三年(1735年)开始撰写,至乾隆九年(17
十卷。清潘德舆(1785-1839)撰。潘德舆,字彦辅,号四农。山阳(今江苏淮安)人。道光八年(1828)举人。后选为安徽候补知县,未赴。著有《养一斋集》、《养一斋诗话》等。《养一斋诗话》是其论诗著作
四卷,清何梦瑶修,刘廷栋续纂。何梦瑶,广东南海县人,雍正八年(1730)进士,雍正十三年(1735)至乾隆四年(1793)岑溪知县。旧志修于康熙间,雍正十三年,何梦瑶莅任四年,行将调离,念无遗县父老弟
十三卷。明陆釴(1441-1490)撰。釴,字鼎仪,昆山(今属江苏昆山)人。其生评事迹详见《山东通志》。著有《山东通志》。此集共十三卷,诗五卷,文七卷,杂著一卷,集前者张时御序。时御在序中称其“华不近
见《崔真人脉诀》。
四十卷。清乾隆时官修。亦称《通鉴纲目三编》。初,大学士张廷玉等奉敕采集时代事迹加以编纂。以续朱熹《通鉴纲目》和商辂《朱元通鉴纲目》(一名《通鉴纲目续编》)。乾隆十一年(1746)四月成书二十卷进呈,高
四卷。其文是吕祖谦(1137-1181)《左氏博议》之增订注释。吕祖谦字伯恭,南宋婺州金华(今属浙江)人,祖籍寿州(治今安徽凤台),隆兴时进士,后又中博学鸿词。历太学博士兼国史院编修官,实录院检讨官,
① 三十卷,附录三卷。明王寝大撰。寝大字幼章,合肥(今安徽合肥)人。崇祯丁丑(1637)进士。寝大认为,“《春秋》本《鲁史》原文,孔子修之,盖笔削史文以见义”(《春秋说序》,《续文献通考》卷一五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