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歌押韵时用同一韵部的字作韵脚,称用本韵。用本韵一韵到底是律诗押韵的基本要求。由于律诗的首句可不押韵,故首句多有用与本韵相邻的另一韵部的韵字,而不为出韵。
【介绍】:来鹏作。《全唐诗》作来鹄诗,误。一作贯休诗。此诗抒发游览古剑池之感慨。古剑池,当为江西丰城县西南之剑池,相传晋雷焕于此得龙泉、太阿二剑,后二剑入水化为龙。一二句言诗人意气激昂地来到秋水莲花的
选集。十六卷。明董逢元撰。此书编成于万历二十二年(1594)。虽以唐词为名而五代十国之作居十之七。盖时代既近,末流相沿,难以裁分畛域。不以人序,不以调分。以景色、吊古、感慨、宫掖、行乐、别离、征途、边
【介绍】:杜甫约于上元二年(761)在成都作。这组诗是杜甫为当时轻薄后生讥笑前贤诗赋而发,因是采用绝句这一形式,且又语多讽刺,故云“戏为”。就内容而言,这组诗大体可分为两部分。一至四首,是对庾信、初唐
【介绍】:见周繇。
【介绍】:韦庄作。诗当为昭宗大顺元年(890)秋冬之际,诗人舟行至巫峡作。写拜谒巫山庙,对宋玉、楚襄王等古人做了凭吊,并指出由于楚襄王等统治者一味沉溺享乐,最终导致楚国灭亡。在吊古中寄寓了对唐末统治集
【介绍】:大历年间曾任武昌令。与元结友善。《全唐诗补编·补逸》存残诗1首。
即同类对。日僧空海《文镜秘府论·东卷》:“同对者,若大谷、广陵,薄云、轻雾;此‘大’与‘广’、‘薄’与‘轻’,其类是同,故谓之同对。”参见“二十九对”。
指对仗的两词虽词性相同,但一为实体词,另一个为非实体词。即以实字对虚词。如贾岛《病起》:“身事岂能遂,兰花又已开。”以“身事”对实物“兰花”,即虚实对。参阅清沈德潜《说诗晬语》。
【介绍】:见和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