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鲁
见“稚鲁”(2368页)。
见“稚鲁”(2368页)。
见“鉤町”(1881页)。
清代外札萨克旗之一。康熙四十四年(1705)置。以丹济拉为札萨克辅国公。继徙推河。雍正九年(1731),迁居锡喇木伦河(今内蒙古西拉木伦河)。寻又先后移驻喀尔喀河、推河。乾隆二十六年(1761),定牧
敦煌吐蕃古藏文文献。见托玛斯《关于新疆的藏文文献》。系民间借据。内容记:斯珍根借刘禄敦汉地绳索1(梱)、短幅纸张10梱。偿还期在龙年秋季之最后一月二十日,斯珍根无论身在何处,境况如何,即使财产被夺,均
清政府对蒙古族的统治制度。是清政府自天命九年(1624)至乾隆三十六年(1771)近150年中,对先后归附和降服的蒙古各部,按照“建其众”以“分其势”,的统治意图,根据八旗制度组织原则,在蒙古原有社会
俗称“尼羌”。土族语音译,意为地方保护神。青海互助县※佑宁寺霍尔人首领的塑像。土族人民视其为自己的祖先,备加崇拜。
即“板升”(1293页)。
唐代奚(又作库莫奚)族部落名。是称见于《新唐书》。《五代会要》记为奥质部;《新五代史》记为粤质部。活动于饶乐水(今西辽河上游西喇木伦河)南部一带。唐太宗贞观二十二年(648),奚族部落联盟首领※可度者
见“裴罗将军城”(2448页)。
清代八旗内奴仆披甲者之称。康熙以前,※户下人可选充马甲,亦可升补他兵。康熙四十年(1701)定,内务府满洲佐领下,各准许户下人选充马甲50名;内管领下选充15名。自雍正起规定,除奉特旨选赴军前外,不准
契丹符契。上圆下方,形如方响,上方有孔,穿绳。镀金,缕刻契丹大字“”(意“敕走马”)。在南司内收掌。每遇下五京等处取索财物,及进南朝物品,以此牌信带腰间为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