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得
拉祜语音译,意为“借种”。解放前云南澜沧县拉祜族地区对借地耕种的称谓。借种的耕地一般只局限于旱地,很少借种水田。解放前大部分旱地虽然已从寨公有转化为个体长期占有和私有,再不能随便开种,但旱地的买卖与租佃却不普遍。缺地户只需征得土地所有者同意便可开种,土地所有者一般不会拒绝,且不收任何报酬。偶有借地者送给土地所有者一些烟、酒等物,但不成定规。
拉祜语音译,意为“借种”。解放前云南澜沧县拉祜族地区对借地耕种的称谓。借种的耕地一般只局限于旱地,很少借种水田。解放前大部分旱地虽然已从寨公有转化为个体长期占有和私有,再不能随便开种,但旱地的买卖与租佃却不普遍。缺地户只需征得土地所有者同意便可开种,土地所有者一般不会拒绝,且不收任何报酬。偶有借地者送给土地所有者一些烟、酒等物,但不成定规。
民国初年西蒙古王公反对库伦“独立”的会议。1911年沙俄策动外蒙古封建主宣布“独立”,遭到蒙古族各阶层的普遍反对。1913年1月23日,内蒙古伊克昭盟、乌兰察布盟13旗王公在归绥(今内蒙古呼和浩特)召
哈萨克汗国法典之一。17世纪前期艾斯木汗(额什木汗)制定。※《哈斯木汗法典》实行百年后,至艾斯木汗统治时期(1598—1628或1645年),又制定新的法典。艾斯木汗在哈萨克历史上以“魁梧的艾斯木好汉
即“驼鹿”。其名来源于其颈下鬃似“马缨”,蒙古语称马缨曰“达犴”。详见“驼鹿”(1554页)。
西夏汉文钱币名。铸于夏襄宗皇建年间(1210—1211)。铜质。制作规正,钱文精美,带行体。
见“哈烈”(1630页)。
即“鸿台吉”(2117页)。
古地名。在今甘肃天水县东、清水县南。春秋战国时为绵诸戎所居。秦向西扩张,降其众,设道以统治之。东汉省,魏改为县。
珞巴族阿帕塔尼部落方言音译,指一种象征性的战斗。珞巴族风俗。流行于西藏自治区珞瑜地方。凡一个人的声誉遭他村人损害时,为了报复,即组织一次事先安排好的象征性战斗。届时,受损害一方的支持者全副武装,按照事
见“忽剌温”(1488页)。
? —426北魏大臣。亦作普几。代人。鲜卑普氏(后改为周氏)。顺阳侯周千子。少以善射,为猎郎。明元帝即位,为殿中侍御史,掌宿卫禁兵,断决称职。迁左民尚书。神瑞(414—416)中,镇博陵鲁口,安辑并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