闹火把
苗族丧俗。亦称舅家闹火把。苗族遇有丧亡,依俗须及时向舅家报丧,并在埋葬之前,于庭院或楼门边举行“辩死理”,即闹火把仪式。由丧家与舅家双方请牙郎进行。在场地烧一炉大火,舅方牙郎追问亡者病故原由,指责甥男为何不及时抢救。丧家牙郎则回答对方提出的诸问题。最后须赠亡者遗物于舅家,若亡者为甥男辈,则索耕牛等物。一般仅由丧家送些纪念物品作罢。仪式毕,牙郎还讲闹火把根源等故事。出丧时,舅家身披白布,手执火把镰刀,前行开路,丧家亲朋随之。
苗族丧俗。亦称舅家闹火把。苗族遇有丧亡,依俗须及时向舅家报丧,并在埋葬之前,于庭院或楼门边举行“辩死理”,即闹火把仪式。由丧家与舅家双方请牙郎进行。在场地烧一炉大火,舅方牙郎追问亡者病故原由,指责甥男为何不及时抢救。丧家牙郎则回答对方提出的诸问题。最后须赠亡者遗物于舅家,若亡者为甥男辈,则索耕牛等物。一般仅由丧家送些纪念物品作罢。仪式毕,牙郎还讲闹火把根源等故事。出丧时,舅家身披白布,手执火把镰刀,前行开路,丧家亲朋随之。
汉代地名。约在今内蒙古百灵庙北。原为汉将所筑,将亡,其妻范夫人率余众卫之,故名。汉武帝征和三年(前90年),贰师将军李广利兵败该地,降匈奴。
春秋时长狄的主要支系。简称“鄋”。一说为长狄的自称。孔子称其为防风氏(汪芒氏)后裔。周代北迁为鄋瞒,事详“长狄”(363页)。
蒙元时期蒙古官名。又译“忽剌孩赤”、“呼拉干齐”。“忽刺罕”意为“盗贼”,“赤”意为“司事人”,即捕盗人。《元史·兵志》:“捕盗者,曰忽刺罕赤”。宋开禧二年(1206),蒙古建国后,委专人执掌该事宜,
契丹语,一地方单位名称。为※宫卫制(斡鲁朵)下一※抹里(相当于“乡”,或“乡”下一级单位)名。乙辛不只为辽圣宗兴圣宫下之一抹里。
?—1148西夏宗室。党项羌族。夏惠宗大臣※李景思子。父死时,年尚幼。及长,通西夏、汉文字,有才思,善歌咏。始任秘书监,后擢礼部郎中。元德二年(1120)十一月,以父从惠宗于木砦救驾有功,晋封濮王。性
又名尊者绛曲约。吐蕃达磨赞普八世孙,扎西拉德第三子。曾派译师贾尊珠僧格及纳措促陈杰哇携16秤黄金赴印度,于宋庆历二年(1042)迎请印度著名佛学家阿底峡来吐蕃广传显密佛学。在阿里普兰区之托林寺会见阿底
藏语音译。西藏前藏贵族家族之一。自称为四世达赖喇嘛后裔。家族成员身致通显者有:索康古阴喀夏喀,康熙五十三年(1714)在与不丹作战中任指挥官;索康乃在雍正五年(1727)任江孜宗本;索康巴在乾隆三十三
即“诺曷钵”(1954页)。
清雍正、乾隆年间苗民起义首领之一。参见“包利”(586页)。
见“慕容暐”(243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