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县名。在今吉林省西北部洮儿河北岸。古东室韦地。明属泰宁卫。清为内蒙古科尔沁左翼后旗牧地。清宣统二年(1910),以该旗北段垦地置镇东县,治南叉干挠,隶洮南府。1947年与赍北县合并为镇赍县。
河名。南北朝时吐谷浑四大戍地之一。原水域在今陕西府谷县北50里,自西北沙漠界流入,迳清水堡(今陕西府谷县清水镇)东南注于黄河。吐谷浑曾于其东黄河上建※“河厉桥”。
见“也速蒙哥”(143页)。
蒙古地方自治政务委员会保安队在百灵庙举行的武装起义。1936年2月21日,在中国共产党影响下,保安队千余官兵由云继先、朱实夫率领举行武装暴动。反对德穆楚克栋鲁普(德王)与日本帝国主义勾结,策划组织伪“
元代宣政院所辖吐蕃等路地方官署名。元朝建政后,陆续占领吐蕃等路地区,任官管理,清查户籍,驻军防守。至元元年(1264),置总制院。命乌思藏高僧八思巴国师(后升号帝师)领院事,以管理全国佛教及吐蕃全境事
?—1776清朝将领。满洲镶蓝旗人。纳喇氏。自护军累迁至甘肃兰州城守营参将。以征金川累有功,擢总兵。乾隆三十六年(1771),再征金川,率兵渡河,奋勇激战,连克四碉。四十一年,从攻金川之噶喇依,率兵救
云南耿马、孟定傣族土司衙门的属官。由土司委任外戚担任。视与土司关系之亲疏、资历、威望、和办事能力分授衙门职务。在政治上可统辖局部辖区,包括数个※圈官(相当于一乡之长),处理辖区内民刑案件。经济上享有“
宕昌羌国第一代国主。又作梁勤,误为梁勒。世为酋帅,得诸羌豪心。十六国时吐谷浑强盛,威逼其部,遂联合附近诸羌部,建宕昌羌国,称王。有部众2万余落。辖地自仇池以西,东西千里,带(席)水以南,南北800里。
藏语音译,意为“武士”。《贤者喜宴》载:“所谓桂者,即高等属民从事军务者之称谓”。即“武士”。平时,行使镇压职能,使奴隶不得反抗,战时,则率奴隶参战。奴隶不能任武士(桂)。据敦煌文献载,吐蕃划分桂与庸
始征田赋之地。指清代旗民垦荒成熟的地亩,按规定起征钱粮。“升科”亦名“起科”,分旗垦起科和民垦起科。康熙十五年(1676)定,各省报垦荒田荒地,应按水田六年、旱地十年为期予以升科。雍正(172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