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仆丸
即“苏仆延”(1004页)。
即“苏仆延”(1004页)。
参见“芒部土知府”(679页)。
云南土司名。明洪武十七年(1384)置。其辖境“东至孟琏,南至孟定,西至潞江,北至大侯”,即今云南镇康县境及其附近地区。旧名石甸,元至元十三年(1276),置镇康路军民总管府。明洪武十五年(1382)
明代蒙古右翼鄂尔多斯部领主。汉文史籍译作著力兔。孛儿只斤氏。※吉囊孙,※狼台吉(拜桑固尔)子。隆庆五年(1571),俺答汗与明朝议和时,受明封为指挥佥事。部众2500余人,与其兄※宾兔驻牧于松山(今甘
南北朝时期北魏法令总称。亦称“后魏律令”。拓跋鲜卑建立北魏后,使用汉族士人,根据《汉律》,参酌魏晋南朝各律,先后九次编纂修定法典。(1)天兴元年(398),道武帝拓跋珪命三公郎王德定律令,申科禁,除前
清朝武官。蒙古正蓝旗人。卓特氏。世居巴林地方。天命三年(1618),从阿巴泰贝勒征明,攻抚顺,取广宁,败明兵于沙岭。天聪三年(1629),随太宗征明,至通州。继随俄罗寨臣等败明经略袁崇焕兵。又同讷门哈
?—1798清朝将领。满洲正黄旗人。姓伊尔根觉罗氏。居吉林。乾隆十九年(1754),由闲散授前锋。三十一年(1766),以前锋校从征缅甸,因功赐号法福哩巴图鲁。三十五年(1770),随征金川。三十七年
藏语音译,又译牒巴、第悉。原意为“部落长”、“头人”、“领袖”。清初西藏地方官名,意为“政务总管”,代表达赖喇嘛参加蒙古和硕特部在西藏建立的地方政权。后五世达赖喇嘛命掌西藏地方政、教事务,权力甚大,俗
见“平淀”(502页)。
“论逋”之简称。藏语音译,意为“臣”,又作“相”。吐蕃官名。任“论”者均系非外戚贵族,《补国史》谓:“但王族则曰论”。有大论(藏语称论茝,即大相)、小论(藏语称论充,即小相)、曩论(即内相)、纰论(即
清初回族反清斗争。顺治五年(1648)四月,甘州副将米剌印与丁国栋等人,在甘州(今甘肃张掖)发动回汉人民起兵反清,杀死清巡抚张文衡与大批文武官员,以“反清复明”为号召,拥明延长王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