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多部格莱部借麦契约
吐蕃古藏文文书之一。为有关沙州(今甘肃敦煌)地区民间契约。原藏文见《关于新疆的藏文文献集》。内容记:鼠年夏季,蔡多部的格莱向拉杰借得三克麦,立约规定,于秋八月以前一次偿还,升、合不得缺少。如届时不交,或有欺骗,则偿还加倍,并需将屋内粮食、室外之牛、家中衣物用具等,尽行缴出。尚需依俗不得反抗。若格莱不在家中,或被长官唤去,则应取证。此外,还需据所订契约将最好之菜园交出作为证物,并盖印或加手印为准。此文书对研究吐蕃占领区的社会状况及借贷关系有一定参考价值。
吐蕃古藏文文书之一。为有关沙州(今甘肃敦煌)地区民间契约。原藏文见《关于新疆的藏文文献集》。内容记:鼠年夏季,蔡多部的格莱向拉杰借得三克麦,立约规定,于秋八月以前一次偿还,升、合不得缺少。如届时不交,或有欺骗,则偿还加倍,并需将屋内粮食、室外之牛、家中衣物用具等,尽行缴出。尚需依俗不得反抗。若格莱不在家中,或被长官唤去,则应取证。此外,还需据所订契约将最好之菜园交出作为证物,并盖印或加手印为准。此文书对研究吐蕃占领区的社会状况及借贷关系有一定参考价值。
见“耶莫”(1300页)。
清代札萨克旗之一。清廷以吐鲁番维吾尔族人所建的旗分。准噶尔势力崛起后,吐鲁番即处于准部统治者的控制之下。康熙五十九年(1720),吐城大阿珲额敏和卓等代表民愿遣使向清请求内附。雍正三年(1725),清
清末德格土司。藏族。罗追彭错长子。光绪二十三年(1897),因袭土司职,与弟昂翁降白仁青争权。驻藏大臣命其代理土司庶务,保管印信。二十九年(1903),其弟复逼交印信,因势力不足,赴西藏向达赖喇嘛和驻
春秋时晋国大夫。出身于白狄虢氏。春秋时晋与白狄相邻,互通婚姻。晋献公娶其姊妹小戎子虢氏为夫人,生公子夷吾,遂以外戚在晋国为大夫,辅导夷吾。周惠王二十一年(前656),晋国内乱,太子申生被迫自杀,公子重
见“耶律章奴”(1319页)。
见“蒲昌县”(2319页)。
书名。清广州驻防将军长善主纂。光绪元年(1875)始修,五年初刊,十年续修。25卷(包括卷首)。分敕谕、建置、经政、职官、选举、人物、杂记7个部分,附满城图、水陆战操图等70余幅。记载自康熙十九年(1
清代满族一种礼服袖口式样。流行于东北、北方满族地区。其制独特,袖口狭窄,呈斜线状,上长下短,盖手背处稍长,对着手心处稍短,因形似马蹄,故名。如以便服作礼服,则要另做马蹄袖,扣于袖内,俗称“龙吞口”,礼
见“萧革”(1990页)。
蒙古部落分支名。清代新疆塔尔巴哈台额鲁特人专称。乾隆四十二年(1777)自伊犁移住。设6佐领。总管、副总管各1员。驻牧于巴尔鲁克、毛海柯凌赛尔等处。归塔尔巴哈台参赞大臣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