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布策旺
清代察木多寺院僧官。藏族。光绪七年(1881),承袭帕克巴丹增之仓储巴和达尔汗名号。乍丫与察木多两部构衅多年。十五年(1889),经驻藏大臣升泰督饬委员再三开导,谕令乍丫退还所掠之物、赔款谢罪,复经驻藏大臣升泰赏察木多部银千两,事始平息。因其深明大义,忍辱驭众,不生事端,且能于该部被兵之后,竭力照常当差,毫无贻误,赏札萨克名号。
清代察木多寺院僧官。藏族。光绪七年(1881),承袭帕克巴丹增之仓储巴和达尔汗名号。乍丫与察木多两部构衅多年。十五年(1889),经驻藏大臣升泰督饬委员再三开导,谕令乍丫退还所掠之物、赔款谢罪,复经驻藏大臣升泰赏察木多部银千两,事始平息。因其深明大义,忍辱驭众,不生事端,且能于该部被兵之后,竭力照常当差,毫无贻误,赏札萨克名号。
书名。作者佚名。约成书于光绪(1875—1908)年间。4卷。卷1是镇迪道所属各厅县图说:迪化县、昌吉县、阜康县、奇台县、绥来县、镇西厅、吐鲁番厅、哈密厅;卷2是伊塔道所属厅县图说:绥定县、宁远县、库
藏语“khrom chen po”之意译。吐蕃在河陇占领区所设军政衙署。藏文又写作“hduntsa”及“hdun sa”(原意为“会议之会址”)。据史载,计有“瓜州节度衙”(汉文称“瓜州境大行军都节度
见“郭不离”(1903页)。
见“塔阳古”(2157页)。
见“句吴”(585页)。
?—1593明朝东府第七代土司。青海民和(一说西宁)人,土族。※李南哥七世孙,李崇文子。明嘉靖四十年(1561),袭指挥使职。万历十一年(1583)中武进士,升锦衣卫正堂。次年任南镇抚司佥事。十九年(
清代贵州苗族大起义。因发生在咸丰五年至同治十二年(1855—1873)之间,史称“咸同起义”。参加起义苗民达百万之众,遍及贵州东、东南及中部150余州县,延续达18年之久,是清代最大的一次苗民起义。苗
《后汉书》等《传》中“”的别称。因来源于先秦北方貊族,古籍常单称“”;为避与先秦文献中的“”混淆,故有是称。名称含义,当
金代女真的一支。又译乌底改、兀的哥。一说来源于黑水靺鞨※窟说部,辽代称兀惹或乌惹。是金代地处最东北边的女真部落,分布在今黑龙江下游山林地区(一说还散居在松花江和乌苏里江流域的森林地区)。元代兀者(吾者
?—1106北宋经略河湟地区边将。字处道。江州德安(今江西九江市境)人。※王韶子。少从父征战。谙练边情。宋元祐(1086—1094)间,上疏力谏勿弃河湟,末被采纳。元符二年(1099),随副统军王赡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