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卜藏林辰
见“罗卜藏额璘沁”(1422页)。
见“罗卜藏额璘沁”(1422页)。
见“真寂寺”(1819页)。
契丹王朝的一种符契。一对。内箭为雄,外箭为雌。皇帝行幸时使用。车驾还宫时,閤门使执雄箭,勘箭官执雌箭,比较相合,而后方允入宫,详见“勘箭仪”(1984页)。
1122—1193南宋时吐蕃高僧。又称祥卓维衮布仁波切,通称祥仁波切,生于吉雪擦哇楚(即拉藏河上游)。父多吉森巴为持咒者,母名芒吉。初名达玛。7岁由母及长兄教读写。12岁时往康地学法。24岁随诸阿阇黎
东汉长沙武陵地区少数民族起义首领之一。桂阳(今湖南郴县)人。桂阳蛮渠帅。习有武功,家有财富。详见“长沙武陵蛮起义”(371页)。
元代宣政院所辖吐蕃地区古地名。元宣政院(初称总制院)先后在吐蕃设置驿站27处,计:吐蕃等处7、吐蕃等路9、乌思藏11。《元史》载:至元二十九年(1292)九月,乌思藏因必里公之乱驿站断绝,命给财畜资助
蒙古语音译,意为“支马差之人”。准噶尔部承办汗或大台吉一切蒙古包及搭支帐房等事务的官员。后形成库图齐纳尔鄂拓克,由5宰桑管辖。约4千户。
清代在察哈尔蒙古游牧地设立的官办牧厂。察哈尔游牧八旗为内属旗,由清廷直接控制,各地土地除部分归牧民游牧外,大部分属于官地,清政府利用官地发展养马业。顺治年间(1644—1661),建立小型马群,后改为
西夏译佛经。汉文本传为南朝梁代诸僧著,10卷。题款记皇太后梁氏和大明皇帝(惠宗秉常)御译。木刻梵夹本。有西夏时期御制序。前有忏法本事图,绘梁武帝妃郗氏化蛇、升天事,上有西夏文注释。存卷1及卷3—10。
一个男子娶一个以上女子为妻组成的家庭形式。源于群婚制,为父系氏族公社后期典型的家庭形态,并长期残存于人类社会各个历史时期。此类家庭常与一妻多夫和一夫一妻制家庭并存,非普遍通行的形式。最初出现于母系氏族
古水名。即前苏联境内之贝加尔湖。汉代称“北海”。南北朝时,在其东南二十日行程处为乌洛侯部驻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