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嫩扎本根
见“敖洛克腾”(1795页)。
见“敖洛克腾”(1795页)。
明代广西田州(治今广西田阳县)土目。壮族。天顺元年(1457),杀田州知府岑鉴,据其地,冒袭知府职事,公开反明,自命敌国大将军,潜号太平王,张凤旗,鸣钲鼓,攻占向武州,兵袭南丹州,其势甚盛,地方州府莫
氏族名。意为“在秃山底下住的人”。鄂温克三大哈拉(氏族)之一。详“杜拉尔”(961页)。
见“者亦河卫”(1349页)。
见“可突于”(492页)。
见“武散官”(1288页)。
藏语音译,意为“枪差”。解放前四川甘孜藏族地区封建领主对农奴的一种剥削方式。由土司在※“马差”户中指定较富裕的差巴(支差的人)担任,规定每户须购置步枪1支,子弹100发。所领种的份地多于任其它差者。遇
书名。东魏杨衒之(一作羊衒之或阳衒之)撰。与贾思勰的《齐民要术》、郦道元的《水经注》并称为北魏、东西魏时期的三部杰作。衒之历官抚军府司马、期城郡太守。洛阳曾为东汉、曹魏、西晋的京都。太和十八年(494
参见“乌喇特中旗”(349页)。
1592—1639明代云南西双版纳※召片领(意为“广大土地之主”)。傣族。车里宣慰使※刀韫勐之子。崇祯元年(傣历九九○年,1628),父卒,袭宣慰使职,获明廷加委。他又以袭职事遣官员报缅王。
见“弗郎罕山卫”(67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