穆夫提
阿拉伯语mufti音译。原意为“法官”、“总法官”,其职司是解释伊斯兰教教法,通常称为“伊斯兰教法说明官”。由高级宗教人士专任,故又成为某些高级宗教人士的称号。※叶尔羌汗国有此官职。
阿拉伯语mufti音译。原意为“法官”、“总法官”,其职司是解释伊斯兰教教法,通常称为“伊斯兰教法说明官”。由高级宗教人士专任,故又成为某些高级宗教人士的称号。※叶尔羌汗国有此官职。
?—1796清朝大臣。蒙古正白旗人。乌齐忒氏。乾隆元年(1736),由官学生考取笔帖式。二十四年(1759),授参赞大臣。二十七年(1762),授正黄旗汉军副都统,驻西宁。二十八年,因办事不力,革副都
1883—1945近代蒙古王公。内蒙古阿鲁科尔沁部人。阿鲁科尔沁多罗郡王巴咱尔吉哩弟独生子。光绪二十四年(1898),清政府赐头等台吉。三十二年(1906),封镇国公。1933年,任伪满洲国阿鲁科尔沁
即“处闾近支”(588页)。
见“独卢金”(1708页)。
即“色勒库尔”(845页)。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正统(1436—1449)后设。《满洲源流考》将该卫与永乐八年(1410)十一月设置之喜申卫均称作希禅卫。
明清时期湖广土家族土司。明洪武二年(1369)置,以张义保为知州。清顺治四年(1647),知州张汉卿归附后,因明制,仍授原职。雍正五年(1727),以清政府实行改土归流,知州张汉儒被迫纳土,辖地被并入
437—501北魏大臣。代人。鲜卑万忸于氏(后改为于氏)。新安公于栗䃅孙,尚书令于洛拔长子。善射。少拜羽林郎。孝文帝即位后,累迁司卫监、侍中、殿中尚书。时孝文帝幼冲,冯太后称制,赐以金策
参见“红廿一师” (944页)。
?—1634明朝将领。字基元。宁夏人。回族。初以武举任宣府游击,官至永平副总兵。孙承宗奇其才,擢山海关总兵。崇祯三年(1630),进左都督。以金兵陷遵化、永平、迁安、滦州,会师收复之。论功,加封太子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