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烈
契丹语音译。原为契丹氏族的称谓,建国后遂渐演变为相当于“县”和“大乡”的基层行政单位。契丹诸宫卫、诸部族下均辖有数石烈。诸宫与大部族所辖石烈内设有夷离堇、麻普、牙书;小部族石烈设令稳、麻普、牙书,各司其事。
契丹语音译。原为契丹氏族的称谓,建国后遂渐演变为相当于“县”和“大乡”的基层行政单位。契丹诸宫卫、诸部族下均辖有数石烈。诸宫与大部族所辖石烈内设有夷离堇、麻普、牙书;小部族石烈设令稳、麻普、牙书,各司其事。
清内蒙古诸旗之一。在今内蒙古自治区昭乌达盟中部。牧地在热河围场东北,老哈河南岸。东界翁牛特左翼旗,西界围场,南界喀喇沁右翼旗,北界克什克腾旗。元为鲁王分地,明初为兀良哈卫外藩。至成吉思汗弟斡赤斤后裔巴
见“婆娑府路”(2128页)。
参见“对偶婚”(642页)。
①明代蒙古右翼土默特部领主。蒙文史籍作苏密尔岱青,汉籍又译称孙木儿阿不害。孛儿只斤氏。※俺答汗孙,※辛爱黄台吉第五子。驻牧于宣府(今河北宣化)西北擦哈揉儿(今察汗淖),距明塞200余里。隆庆五年(15
见“祥哥剌吉”(1957页)。
朝鲜族民间搬运工具。亦称“背架子”。流行于延边等地区。多用于山间坡路及田间稻秧运输等。制法:根据使用者的身高,将2条1米左右的“丫”形木柱对称平列,中间用2—3个木撑将木柱固定住,在上、下2个木撑之间
?—1786清朝大臣。蒙古正黄旗人。姓伍弥氏。吐鲁番副将军阿喇纳子。雍正二年(1724),袭三等伯。三年,授公中佐领。九年(1731),擢散秩大臣。乾隆四年(1739),授正红旗蒙古副都统。十五年(1
珞巴族部落名。藏族称之为“丁珞”,门巴人称“莫玉珞”,西方文献称“阿波尔”。传说其祖先与藏族祖先为兄弟,向南迁移时,因路程遥远,粮食吃完,把写上文字的牛皮也吃掉,所以至今无文字。分布在西藏自治区米林县
书名。又名《伯利探路记》,或误为《西伯利亚东偏记要》。※曹廷杰撰。清光绪十一年(1885),为研究如何抗御沙俄的侵略活动,作者奉命对黑龙江中下游进行调查。从调查所得中选出118条于是年十月汇集成是书报
由长子继承父亲名位和财产的制度。盛行于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随着宗法制的完善而确立。其目的在于解决统治阶级家族内部财产和权力的分配,避免相互残杀和纷争。商、周两朝宗法之要义即区别嫡庶和长幼。皇后或元配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