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本
藏语音译。意为“百长”。①旧时原西藏地方政府藏军官,次于※如本,略似连长,贵族平民皆可充任。清乾隆五十八年(1793),《藏内善后章程二十九条》规定,如本之下设甲本2名,每甲本领兵125名。俸银年20两,由西藏地方政府交驻藏大臣分春秋两季颁发。 ②旧时西藏牧区的百户长,实辖户数有时多于百户。受宗本或土司节制。负责在辖区内征派差税,处理民事纠纷等。一般世袭,享有豁免差役等特权。
藏语音译。意为“百长”。①旧时原西藏地方政府藏军官,次于※如本,略似连长,贵族平民皆可充任。清乾隆五十八年(1793),《藏内善后章程二十九条》规定,如本之下设甲本2名,每甲本领兵125名。俸银年20两,由西藏地方政府交驻藏大臣分春秋两季颁发。 ②旧时西藏牧区的百户长,实辖户数有时多于百户。受宗本或土司节制。负责在辖区内征派差税,处理民事纠纷等。一般世袭,享有豁免差役等特权。
见“博尔赤”(2150页)。
?—1635或1636※叶尔羌汗国第八代汗。※阿黑麻汗之孙、帖木儿速檀之子。1632或1633年~1635或1636年在位。※阿不都·拉提甫汗统治时,任喀什噶尔(今新疆喀什)总督,因凯觎其兄※速檀阿黑
758—793渤海国公主。第三世王※大钦茂第四女,名佚。此为谥号。早年受女师之教,“敦诗悦礼”,大钦茂大兴五十六年(唐贞元九年,793)死,享年36岁。葬于今吉林省和龙县龙头山,其墓1980年10月被
见“窝阔台”(2297页)。
见“敌烈部”(1882页)。
清代西藏门隅地区行政区划之一。亦作“塔巴八部”。位于西藏山南地区东南部、门隅西部。※《君民世系起源明灯》载,9世纪初,叶尔巴拉隆贝吉多吉弑达玛赞普后,其兄弟嘎瓦·秋多吉逃亡至此“统治百姓”,设“有管理
叶尔羌汗国官名。波斯语mirab音译。mir (密儿)为amir (异密)的简化形式,在此作“统治者”、“管理者”解;ab意为“水”,与mir合称,意为“水利官”。其职司,除了主管兴修和维护水利设施外
①见“耶律的琭”(1315页)。 ②见“萧惟信”(1999页)。
见“太学”(272页)。
见“僾尼”(224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