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克美当木垂
清代西藏地方僧官。藏族。为第穆寺札萨克喇嘛。咸丰三年(1853),第穆寺呼图克图阿旺罗布藏济美甲木磋因玷污教规,发遣宗喀后,所有第穆寺财产及所属土地、人民,由其代为经营。后赏给管理事务札萨克喇嘛名号,承办管理第穆寺。
清代西藏地方僧官。藏族。为第穆寺札萨克喇嘛。咸丰三年(1853),第穆寺呼图克图阿旺罗布藏济美甲木磋因玷污教规,发遣宗喀后,所有第穆寺财产及所属土地、人民,由其代为经营。后赏给管理事务札萨克喇嘛名号,承办管理第穆寺。
?—1689卫拉特蒙古和硕特部台吉。又作罗卜藏古木布阿喇布坦、罗卜藏衮布。博尔济吉特氏。※鄂齐尔图汗孙。清康熙十六年(1677,一说1676或1680),鄂齐尔图被噶尔丹杀害后,率众遁居青海,恳请清廷
见“完颜承麟”(1159页)。
契丹官署类称。《辽史·百官志》称:“辽之先世,未有城郭、沟池、宫室之固,毡车为营,硬寨为宫,御帐之官不得不谨。”契丹开国后,皇室仍常年不在京城,随四季迁徙,主要担负御帐警卫与侍理皇室日常起居任务的官署
见“西夏中兴行省”(714页)。
?—1759清朝将领。满洲正红旗人。雍正三年(1725),由翻译举人授内阁中书。十年(1732)迁侍读。乾隆初,迁御史,擢通政使。任内务实,仗义执言。曾针对时弊疏言题奏要务贵于详明,不得滥用浮词。又参
清代外札萨克旗之一。乾隆十八年(1753)置。汗车凌族叔父达什惇多克归清,十九年,封札萨克一等台吉,建旗。初游牧于扎克拜达里克(喀尔喀赛音诺颜部内)。继迁额克阿喇勒、额尔齐斯。二十三年(1758),定
①蒙古语音译。《元朝秘史》释为“分子”。又写作“份子”。引伸指分封的领地,包括分民和分地两部分,即一定数量的游牧民户和足资其生活的牧地、猎场。1206年蒙古国建立后,成吉思汗将蒙古牧民作为“份子”分给
中国伊斯兰教古寺之一。在四川重庆市中区十八梯(今名中兴路)。系明成化十五年(1479)河南侍郎马文升(回族)谪戌重庆卫时,主持修建。清乾隆时期(1736—1795)来自江南之该坊穆斯林,在此举行沐浴盛
见“五溪”(262页)、 “无溪”(244页)。
清代内蒙古蒙汉人民之间依约无固定期典租的土地。清政府规定蒙古兵丁所划户口地,按契约典租给汉族农民垦种,收取租金的土地因没有期限规定,只要归还典价或租价,随时可以将土地赎回,故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