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租地
亦称永佃地。清末汉族农民为开垦或租种蒙民地,缴纳一定地租而获得使用权的土地。一般在契经约上注明“永远管业”字样。只准汉人退还,不许蒙民回赎。这种关系的形成,有的因蒙古业主负债于耕种者,无力偿还,将土地赎回权作价偿还欠债,也有将土地所有权作价卖给承租者,立死契,但要纳租。河套地区的渠地租,亦称永租地,名义上为蒙旗所有土地,实际由垦务局招民耕种、征租,所征租银与蒙旗按比例分成。
亦称永佃地。清末汉族农民为开垦或租种蒙民地,缴纳一定地租而获得使用权的土地。一般在契经约上注明“永远管业”字样。只准汉人退还,不许蒙民回赎。这种关系的形成,有的因蒙古业主负债于耕种者,无力偿还,将土地赎回权作价偿还欠债,也有将土地所有权作价卖给承租者,立死契,但要纳租。河套地区的渠地租,亦称永租地,名义上为蒙旗所有土地,实际由垦务局招民耕种、征租,所征租银与蒙旗按比例分成。
北周宣帝宇文赟皇后。拓跋鲜卑元氏。河南洛阳人,开府元晟次女。年15,被选入宫,拜为贵妃。大象元年(579)七月,立为天右皇后,二年二月,改封天右大皇后。大定元年(581),赟卒,出俗为尼,改名华胜。至
见“东厮里门”(515页)。
清代准噶尔职官制度。有兀鲁思和鄂拓克两级。汗或大台吉(珲台吉)为准噶尔最高统治者,管辖准噶尔全境。下分四卫拉特,各有首领雄据,以其首领为大台吉。四卫拉特以绰罗斯为宗主,其大台吉称汗王、余小台吉俱为汗宗
?—1798清朝将领。满洲正白旗人。苏佳氏。乾隆三十七年(1772),署前锋参领,从副都统齐里克齐征讨金川土司叛乱。升前锋参领,授副都统。四十一年(1776),授管理健锐营大臣。因训练有法,被乾隆帝赏
东魏孝静帝元善见年号。534—537年,凡2年。
匈奴官名。或将“相”、“封”分别作为两种官职,将“封”写作“将”。冒顿单于(前209—前174年在位)时始设置。为中下级职官,隶属于匈奴24个“万骑长”。地位不固定,依部众多寡确定权力大小及次第高下。
即“质孙宴”(1467页)。
中国少数民族之一。维吾尔意为“团结”、“联合”,是本族自称。主要分布于新疆,以南疆为最多,少数散居于湖南桃源、常德等地。全国总人口7214431人(1990)。先民为公元前3世纪丁零、北魏时的高车、敕
?—410十六国时期北燕将领。长乐信都(治今河北冀县)人,一说出于鲜卑。北燕创建者冯跋从兄子。初附后燕,以慕容熙为政暴虐,遂与冯跋等22人谋,潜入龙城(今辽宁朝阳),于建始元年(407)起兵杀熙,奉高
即“乙典女直部”(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