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约
哈尼族他称。又作碧约、必约、白窝泥等。见于民国《新平县志》、《元江县志稿》。分布在云南省哀牢山西麓新平县和墨江县境内。参见“哈尼族”(1633页)。
哈尼族他称。又作碧约、必约、白窝泥等。见于民国《新平县志》、《元江县志稿》。分布在云南省哀牢山西麓新平县和墨江县境内。参见“哈尼族”(1633页)。
清代青海藏族部落分支名。为上格吉得马、中格吉班马、下格吉麦马的总称。玉树25族之三。住牧于杂曲及子曲河上游。东界拉休、囊谦,南界中坝,西北界玉树。有百户3员,百长1员。属民940户。皆帐居畜牧,信奉喇
契丹官署名。《辽史·百官志》称:“奉宸司,掌供奉宸御之事。”内设奉宸之职,属※北面御帐官。※耶律适禄原为宿直官,乾统(1101—1110)中,从征※阻卜有功,加奉宸。
春秋时众狄之一。亦作翟柤。约分布在晋东南,后随众狄北移。与晋国为邻,筑有坚城,兵力强健。《国语·晋语》载:“献公田(猎),见翟柤之氛(氛,凶象也),归寝不寐”。因内部矛盾,其君“好专利而不忌”,“君臣
清末伊斯兰教写经家、阿拉伯文书法家。天津人。回族。出身武术世家。精通阿拉伯文和《古兰经》、道光年间(1821—1850)掌教天津清真大寺。为人刚正,备受时人拥戴。功课之余,潜心于阿拉伯文书法。长于改兰
即“亦乞列思”(872页)。
参见“壮大”(887页)。
见“晋熙蛮”(1837页)。
后赵汇编的律令。又称“辛亥制”。晋太兴二年(319),上党武乡(治今山西榆社县西北社城)羯人石勒自称赵王,建赵国,史称后赵,为十六国之一。建国后,以乱世律令滋烦,不适应用,遂删简律令,命法曹令史贯志选
即“兀的改”(108页)。
即“橐离”(254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