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都县
渤海王国置。又作丸都县城(丸与桓音近异译)。为西京鸭渌府桓州附郭县。县治故址皆认为在今吉林省集安县境,具体所指稍有不同,一说在集安镇,或说在西通沟。史称渤海著名物产之一“九都之李”(九为“丸”字之误),即产于此。地处※“朝贡道”必经之地。南北朝初(427年以前),此为高丽王城所在。辽灭渤海后县废。
渤海王国置。又作丸都县城(丸与桓音近异译)。为西京鸭渌府桓州附郭县。县治故址皆认为在今吉林省集安县境,具体所指稍有不同,一说在集安镇,或说在西通沟。史称渤海著名物产之一“九都之李”(九为“丸”字之误),即产于此。地处※“朝贡道”必经之地。南北朝初(427年以前),此为高丽王城所在。辽灭渤海后县废。
蒙古国将领。又译卜只儿、不只儿、不察阑。塔塔儿氏。纽儿杰子。初事铁木真(成吉思汗),任扯儿必(侍从官),随从统一蒙古诸部。南宋开禧二年(1206)蒙古国建立时,以功封千户长。元太祖十四年(1219),
亦称血亲复仇。指氏族、部落成员受到本团体之外的人严重侮辱或杀伤,其所在团体成员誓死为其报仇的习俗。原始社会期间,人们面对严酷的自然环境,只有依靠氏族、部落保护,并仰仗集体力量才能谋取所需的生活资料。个
彝语音译。意为土地出租者不供应种子,佃种者交纳粮食产量的1/3为地租。旧时流行于四川凉山美姑巴普、三河以达地区彝族奴隶社会中的一种剥削制度。属于实物地租活租,多实行于高山轮歇地,休耕期间不纳租。出租者
见“洛桑丹白旺秀”(1735页)。
见“头克汗法典”(632页)。
?—1865清代新疆伊犁维吾尔族伯克。一称迈孜木汗。吐鲁番札萨克公品级鄂罗木咱卜曾孙。初袭台吉。清咸丰八年(1858),任宁远城(今伊宁)伊什罕伯克。因运送军粮有功,赏戴花翎,不久擢阿奇木伯克。同治二
?—1780清朝将领。满洲正黄旗人。瓜尔佳氏。以前锋从征准噶尔,授蓝翎侍卫。准噶尔平,予云骑尉世职,迭迁副参领、云南顺云营参将。随经略大学士傅恒征缅甸,监铸炮,旋授健锐营前锋参领。乾隆三十六年(177
见“土河”(63页)。
?—1833清朝大臣。满洲正黄旗人。姓哈达纳喇氏。乾隆六十年(1795)进士。选翰林院庶吉士。嘉庆六年(1801),以内阁学士兼礼部侍郎衔,任实录馆总纂官,上书房行走。八年,擢礼部右侍郎,实录馆副总裁
内蒙古地区寺庙名。乾隆九年(1744)建。位于内蒙古萨拉齐之东。嘉庆三年(1798),因遭雷击起火被毁。十一年(1806),重建。经堂、佛殿墙壁,皆为磨砖对缝的精工建筑,大殿门楣悬有藏、蒙、汉三体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