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妇女为家长或氏族长的制度。与父权制相对而使用的术语。自巴霍芬《母权论》一书发表后,经摩尔根和恩格斯的论证,认为氏族社会前期为母权制。妇女在社会上处于支配地位,世系从母系计算,财产按母系传继。男子的财
也称区田法。即把物种在带状低畦或方形浅穴小区内的一种耕作法。此法早在战国时就出现,汉时有所发展。前秦建元七年(371),苻坚以境内干旱,教百姓区种之法,以蓄水保墒,并在区内深耕细作,集中施肥、灌水,适
碑铭。清乾隆二十年(1755)五月清高宗弘历撰,以满、汉、蒙、藏4种文字镌刻。大都为四言韵文,间有长短句。记叙清军出师缘起、卫拉特蒙古各部相继内附及清廷分封众建意义。为研究清朝政府平定准噶尔部达瓦齐政
清代八旗内爵名。乾隆元年(1736),由爵名阿达哈哈番改称,分一、二、三等,皆正三品。位列“男”之下,骑都尉之上。参见“阿达哈哈番”(1235页)。
见“罕都”(1172页)。
即“辉迈喇虎”(2201页)。
蒙文史籍中指蒙古及其周围地区的民族或国家。亦译作五色国或五色四裔。一说出自佛教的“五方色”,指东方黄,南方赤,西方白,北方黑,中央青。※《大黄史》等书称,五色者,青蒙古,白高丽,黄回回,红汉人,黑西藏
见“萧塔不烟”(2002页)。
?—1856清朝大臣。满洲镶黄旗人。奇他拉氏。字雨山。由监生捐笔帖式。道光间,升主事、员外郎、郎中,充坐粮厅监督。咸丰四年(1854),由江苏布政使升巡抚。在上海出卖海关主权和租界行政权,并勾结英、法
“王吉剌”之误,见“弘吉喇特”(64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