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西贝丹
明代藏传佛教格鲁派(黄教)高僧。藏族。※宗喀巴弟子。西藏哲蚌寺创建者,尊称绛央却杰(意妙音法尊)。出生于桑耶地方,于泽当寺出家。从桑浦寺聂贵仁桑等听《波罗密多经》、《因明学》;随觉摩垅大堪布噶喜瓦学习《律藏》、《具舍论》;在甘丹寺从宗喀巴学习《中观论》、大小《菩提道次第论》等。广听诸种经典,博学多识,能背诵百部经论。后返泽当寺,任执事。从宗喀巴受比丘戒。由内邬宗宗本南噶桑波为施主,帕竹政权属下贵族资以庄园,于明永乐十四年(1416)创建哲蚌寺,任住持,广传显密二宗达30余年。
明代藏传佛教格鲁派(黄教)高僧。藏族。※宗喀巴弟子。西藏哲蚌寺创建者,尊称绛央却杰(意妙音法尊)。出生于桑耶地方,于泽当寺出家。从桑浦寺聂贵仁桑等听《波罗密多经》、《因明学》;随觉摩垅大堪布噶喜瓦学习《律藏》、《具舍论》;在甘丹寺从宗喀巴学习《中观论》、大小《菩提道次第论》等。广听诸种经典,博学多识,能背诵百部经论。后返泽当寺,任执事。从宗喀巴受比丘戒。由内邬宗宗本南噶桑波为施主,帕竹政权属下贵族资以庄园,于明永乐十四年(1416)创建哲蚌寺,任住持,广传显密二宗达30余年。
明万历年间布依族苗族起义首领之一。参见“阿伦”(1192页)。
?—1762清朝大臣。蒙古正蓝旗人。萨尔都克氏。雍正元年(1723)正月,由理藩院笔帖式授主事,后历任员外郎、郎中、额外侍郎、署太仆寺卿、内阁学士、参赞大臣。十年(1732),授理藩院侍郎、镶红旗蒙古
见“耶律宗真”(1315页)。
僜语音译,意为“当家人”、“头头”。解放前僜人社会中的蓄奴主。占有较多的土地、铁质工具等生产资料,普遍多妻。除少数外,一般都参加少量劳动,与家庭其他成员和奴隶共住一个长屋,吃穿无甚大差别。对妻子和奴隶
明代藏区土司机构名。一作朵甘招讨司。洪武七年(1374)十二月置。辖地在今四川甘孜藏族自治州境。十八年(1385)正月,定秩正四品。按明朝贡例入朝贡马及方物,其官员招讨、副招讨,依土官袭替例承袭。
见“大都留守司”。
?—1202蒙古国建立前泰赤乌部首领之一。又译沆忽、沆忽阿忽出。享“把阿秃儿”(又作“拔都”,意为“勇士”)称号。素与蒙古部铁木真(成吉思汗)不睦,屡相争战。宋庆元六年(1200),为铁木真和克烈部王
西藏古建筑名。有二解:一指松赞干布在逻娑红山(即今布达拉山)所建之小宫室,称“颇章墀孜玛波”,据《贤者喜宴》载,在赞普芒松王时此宫被焚毁;二指赤松德赞时在桑耶地区所建之红宫,实际是两座神殿,分建于桑耶
广西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下南山区毛南族传统养育的肉用牛。已有百余年历史。传说由※三界公(毛南族最崇敬的善神)传授而来。此地山高土瘠,耕地面积有限,人们便利用当地野生植物多、杂粮丰富的优势发展菜牛和猪鸡等家
藏语音译。元代已有明确记载,明代已趋完善。原意庄园。藏族进入封建农奴制社会后,为农奴主阶级在农区经营管理其领地、属民的主要组织形式。按领主类别的不同,分为雄(官家)谿、曲(寺院)谿、格(贵族)谿3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