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利赢城
参见“积利州”(1882页)。
参见“积利州”(1882页)。
藏语音译,意为“祖地”或“佃田”。指解放前藏族地区领主出租和大差巴转租的地。租种此地的农奴多为中等农奴水平以上的户。承租者根据土地好坏,交定额租,一般为一※克地交青稞四至六克,不交其它差税。通常情况下
藏语称“克莫”,又称“批巴”。藏族日常炊事用鼓风皮囊。流行于西藏、青海、四川、云南等藏区。制法:将山羊皮和牛犊皮整张剥下,去毛,鞣制成革,成袋状,颈端束于直径约4—5分的铁筒上,扎紧四脚,使不漏气,尾
明代专门记述台湾高山族风土人情的叙事文章。作者陈第,字季立,号一斋,福建连江人。万历年间曾随浯屿将军沈有容赴台抗倭,亲临高山族村社实地调查访问,于万历三十一年(1603)回大陆后撰成此文,详记高山族人
1531—1586明代蒙古右翼鄂尔多斯部领主。汉文史籍译作打儿汉台吉、把都儿台吉等。孛儿只斤氏。※吉囊子、※吉能弟。领鄂尔多斯右翼三鄂托克卫郭尔沁,驻牧于榆林、孤山边外。在榆林与明朝互市,受明封为指挥
见“编架弩”(2308页)。
藏语音译,意为“审计处”。原西藏地方政府所属机关名。直接受※噶厦领导,与※译仓同为噶厦之下二个并列机构。设四品俗官仔本(审计官) 4人,多以贵族充任。主管审核原西藏地方政府的各财政机关:喇恰勒空、雪勒
?—1865清朝将领。科尔沁左翼后旗(今内蒙古科尔沁左后旗东北)人。蒙古族。博尔济吉特氏。道光五年(1825),承袭科尔沁札萨克多罗郡王爵。后授御前大臣、蒙古正蓝旗、满洲镶白旗都统。咸丰三年(1853
吐蕃王朝末代赞普朗达玛四世孙赤德尼玛衮西逃阿里,繁衍生息,世代占地为王,史称阿里王系。后,其三子,又各据一方,三分其地:长子日巴衮据芒域(今拉达克),是为拉达克王系。次子扎喜德衮据布让(今西藏普兰),
见“西克辛佛教寺院”(717页)。
见“诺雷部”(195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