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南录
即《孙威敏征南录》(941页)。
即《孙威敏征南录》(941页)。
地区名。位于吉林省东北部。境域东西1780余里,南北450余里。东至东海之滨及库页岛(清末至乌苏里江东岸俄罗斯界),西连松花江南岸玛延河口宾州厅界,南接牡丹江(即瑚尔哈河)右岸锅葵山(即鸠梅芬山),北
即“克牙气克”(987页)。
参见“塔布噶举”(2160页)。
见“广平淀”(131页)。
藏语音译。通常意译作诉讼判决书。涉及土地、属民纠纷的,可作析产文约。属※封地文书之一种。参见“萨兴噶登”(2010页)。
1949年前中央政府派驻西藏的办事机构。1940年4月1日在拉萨成立,隶国民政府蒙藏委员会,设处长、副处长、主任秘书、科长等,兼管国民政府交通部、教育部、中央气象局分别在拉萨设立的无线电台、国民小学、
见“粆离尀”(1944页)。
辽代契丹族创制的文字。有大字、小字两种。辽太祖神册五年(920),创契丹大字。其后,太祖弟耶律迭剌为更适合契丹语单词多音节和用粘着词尾表示语法关系的语言特点,又创拼音式契丹小字。两种文字的字形结构均仿
见“砂井”(1614页)。
全称“辽东都指挥使司”。明朝在辽东地区设立的军政机构。洪武八年(1375)十月置,隶山东布政使司。治于辽阳城。辖域南至旅顺口,北达开原,东抵鸭绿江,西达山海关。下辖25卫、2州:定辽中、左、右、前、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