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觉寺
见“五当召”(262页)。
见“五当召”(262页)。
书名。一称“四卫拉特史”。卫拉特蒙古和硕特部诺颜巴图尔乌巴什丘缅著。原著为托忒文。成书于清嘉庆二十四年(1819)。书中叙述卫拉特各部源流、皈依藏传佛教格鲁派(黄教)经过、喀尔喀乌巴什珲台吉攻掠卫拉特
①(?—588)南北朝时期东突厥可汗。名处罗侯,号突利设,后称莫何可汗。阿史那氏。※乙息记可汗科罗子,原辖突厥汗国之东部地区,甚得部众拥戴,为兄沙钵略可汗猜忌,怀离心。北周大象二年(580),密与隋使
清代在内蒙古归化城土默特旗设置的一种官庄。始设于康熙三十四年(1695)。时清廷对准噶尔部用兵,为供应军队粮饷,特在归化城土默特旗以“跑马圈地”方式占有大片土地,招徕汉民耕种,共设有官庄13个,故又称
明代傣族土司名。元至元十三年(1276),置麓川路,至顺元年(1330),改麓川路军民总管府,至正十五年(1355),改置麓川平缅宣慰使司。明洪武十七年(1384),改为麓川平缅军民宣慰使司。正统六年
书名。金毓黻(1887—1962,字静奄,号千华山民)著。书成于1941年,凡6卷,有国立东北大学研究室丛书本和1976年台北洪氏出版社本。是书始上古,迄元末,分39章。卷1《总论》,5章,分述东北一
即“哲德沙尔”(1859页)。
1861—1911清末大臣。满洲正白旗人。托忒克氏。字午桥,号匋斋。由荫生中举人,后为郎中。光绪二十四年(1898),任直隶霸昌道。因上《劝善歌》标榜维新,被光绪帝赏识,擢任陕西布政使,护理巡抚。二十
见“潢河”(2464页)。
元代宣政院所辖吐蕃等路地方官署名。至元元年(1264),置总制院,命乌思藏高僧八思巴国师(后升号帝师)领院事,以管理全国佛教及吐蕃全境事务;二十五年(1288),改总制院为宣政院,仍以帝师领院事。宣政
?—1872清咸丰、同治间壮族起义领袖。又名李七。广西横州狮子塘村人。壮族。出身于破产农民家庭,曾以剃发为生。忠厚刚直,乐于助人。道光三十年(1850),因痛恨豪门盘剥,在平朗聚众竖旗起义,劫富济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