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四
即“项崇周”(1569页)。
即“项崇周”(1569页)。
西夏官署名。掌国家车具制造与作坊管理事务。夏仁宗时期已有设置。仁宗天盛时期(1149—1169)制订的《天盛改旧新定律令》列入国家机构等级的第五品,属末等司。
唐代南诏职官名。辅佐诏主执掌国事之重臣。据《新唐书·南蛮传》:其职位在※久赞之下,※正酋望之上,犹试官也,秉政用事,权力极大。尚可兼任※九爽、※三托之官。
即“刘眷”(859页)。
书名。壮侗语族诸民族民族学专著。1册26章。近人徐松石撰。写西江流域的僮(即今壮族)及与壮族有密切关系的傣、泰、侗、水及两粤汉族的来源、分布、相互融合等。内分“苍梧、牂牁、僮牯、泰”、“小泰人出于两粤
元代蒙古宫廷乐器。亦作兴龙笙。犹今之风琴。《元史·礼乐志》及陶宗仪《南村辍耕录》等均有记载。元世祖中统年间(1260—1264),西域回回进献一笙,但有声无律。后由元廷玉宸乐院判官郑秀“考音律,分定清
见“赫哲族”(2422页)。
清初武官。蒙古镶黄旗人。多罗科氏。世居义州地方。崇德五年(1640),从杏山台上密遣人至清,约兵往攻。兵至,生擒台上5人,遂率众归清,授三等甲喇章京世职。顺治元年(1644),随睿亲王多尔衮入山海关镇
见“拉藏汗”(1371页)。
鄂伦春、赫哲、鄂温克等北方渔猎民族对猎捕商品性野兽的统称。通常称夏季四至六月猎取鹿茸的季节为“红围期”,因鹿茸是贵重药材。
阿拉伯语mufti音译。原意为“法官”、“总法官”,其职司是解释伊斯兰教教法,通常称为“伊斯兰教法说明官”。由高级宗教人士专任,故又成为某些高级宗教人士的称号。※叶尔羌汗国有此官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