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巴格什
即“阿优希巴格什”(1242页)。
即“阿优希巴格什”(1242页)。
515—572北齐大臣。字明月。朔州敕勒(高车)斛律部人。左丞相※斛律金长子。工骑射,精武艺。北魏末,从父西征,因功擢都督。中兴元年(531)后,为高欢世子高澄亲信都督,迁征虏将军,累加卫将军。东魏武
四川省部分地区自称“史兴”的藏族使用的一种语言。属汉藏语系藏缅语族羌语支。主要分布在凉山彝族自治州木里藏族自治县水洛河流域及其下游冲天河一带,与普米、纳西、彝族杂居。使用人口2千左右。内部较一致,无方
民国时掌管蒙古、西藏等地区少数民族事务的中央机构。1914年5月,袁世凯政府公布《中华民国约法》后,由※蒙藏事务局改置,形同清※理藩院,地位与各部并列。直隶大总统。设总裁、副总裁、参事、司长、秘书等。
明清时期土族土司。以别于西祁土司而言。因居青海乐都县胜番沟,与西祁土司所居青海西宁一东一西相对,故名。自第一代土司朵尔只失结(明授指挥佥事)起,子端竹于洪武二十九年(1396)袭职,赐姓祁。传至末代土
见“恺安城”(1724页)。
童学名。清前期为普及一般旗人子弟教育,于八旗官学之外所增办的学堂。原为照顾无力延师及龄学童得以入学而设。康熙三十年(1691),以佐领为单位各创立一学,以称义学。雍正二年(1724),以八旗左右两翼各
见“文都寺”(388页)。
①蒙古语音译。又作“得木齐”,意为“监督官”、“检察官”、“保管人”等。在准噶尔,为鄂拓克官员。管理40户至100—200户不等。佐※达鲁噶管理鄂拓克事务,有下达命令、征收租税、保护民生、介绍婚姻等责
明朝与北元的一次战争。洪武三年(1370),明军分别在西北及北方取得对北元的※沈儿峪战役和※应昌战役的胜利,故元河南王※扩廓帖木儿(王保保)及北元昭宗※爱猷识理达腊均退守和林(今蒙古国哈尔和林),与盘
? —1873清末回民起义军首领。本名马四,又名马忠良。甘肃河州(今临夏市)人。回族。原为甘州(今张掖)提督索文部下,嘉峪关外赤金地猎户长。同治四年(1865)春,领导肃州(今酒泉)回民起义。后率渭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