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延达喇纳琳台吉
见“把林台吉”(1062页)。
见“把林台吉”(1062页)。
见“于越”(58页)。
见“石抹气儿”(454页)。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正统(1436—1449)后设。《满洲源流考》作噶勒弼河卫,并说清代噶勒弼鄂谟在呼伦布裕尔(今海拉尔市)南四百40里。
唐代以前室韦5部之一。北齐时(一说隋代)室韦分为5部,是为其一。《北史》等称其“依胡布山而住”,今所在可归为二说:一说在今大兴安岭北麓盘古河流域(或作漠河南北),一说在外兴安岭南麓支脉扎格德山(旧称雅
代王拓跋什翼犍(北魏昭成皇帝)年号。338—376年,凡39年。
①蒙古语。汉译※“铺马”(2233页)。②见“乌拉部”(334页)。
即“蛮书”(2272页)。
明朝与北元的一次战争。洪武三年(1370),明军分别在西北及北方取得对北元的※沈儿峪战役和※应昌战役的胜利,故元河南王※扩廓帖木儿(王保保)及北元昭宗※爱猷识理达腊均退守和林(今蒙古国哈尔和林),与盘
见“多伦人”(849页)。
苗族习惯法规。苗语称“勾榔”,“榔”意为“公约”。内容包括:对农业生产的规划,债务纠纷的调解,奸淫盗窃及其他犯罪的处罚等。如正月挖田、挖土;二月犁田;三月施肥、撒秧谷;四月五月插秧;六月薅秧除草等;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