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布
旧时鄂伦春族平均分配猎获品的一种方式。鄂伦春语音译,意为“股”或“份”。鄂伦春族的※乌力楞在由共同劳动、共同消费向个人占有猎获品过程中,集体狩猎组成若干※阿那格进行,猎获品按参加猎手人数平均分成若干奥布,每人得一奥布。随去专为猎手做饭和喂马的男人,和猎手一样分得一份;若承担这些劳动的是妇女,只给半个奥布(寡妇可得一份),且只限于兽肉和狍皮,或在猎品出售后给她一点钱或买点物品赠送。
旧时鄂伦春族平均分配猎获品的一种方式。鄂伦春语音译,意为“股”或“份”。鄂伦春族的※乌力楞在由共同劳动、共同消费向个人占有猎获品过程中,集体狩猎组成若干※阿那格进行,猎获品按参加猎手人数平均分成若干奥布,每人得一奥布。随去专为猎手做饭和喂马的男人,和猎手一样分得一份;若承担这些劳动的是妇女,只给半个奥布(寡妇可得一份),且只限于兽肉和狍皮,或在猎品出售后给她一点钱或买点物品赠送。
见“秋围”(1673页)。
书名。王树坍等纂。宣统元年(1909)创修,三年成书。全书116卷,约200余万字。分建置、国界、天章、藩部、职官、实业、赋税、食货、祀典、学校、民政、礼俗、军制、物候、交涉、山脉、土壤、水道、沟渠、
见“成吉思汗”(744页)。
见“博木博果尔”(2153页)。
渤海国宗王。一说为※大元义子。唐贞元十年(794)正月,率30余人赴唐朝贡,受唐封右卫将军同正,余皆拜官有差。
唐代南诏职官名。《新唐书·南蛮传》谓:“乞讬主马”,即掌管马匹之官,由最高军政大员※清平官、※酋望、※大军将兼领。
见“绰罗斯北中旗”(2142页)。
唐代吐蕃寺院。又称噶琼多吉英寺,意即“小星金刚界寺”。在拉萨南热玛岗为赞普赤德松赞时(798—815在位)所建。建造精致。初曾为赞普驻跸及参佛之地,曾组织吐蕃王室贵族、大臣及高级僧侣,共同盟誓兴佛,其
①见“阿尔浑”(1203页)。 ②见“阿鲁浑”(1218页)。
唐代六诏之一越析诏(又称磨些诏)王室。居越析州(今云南宾川县北)。波冲兄子。贞元(785—804)中,波冲王被豪酋张寻求谋杀,地被南诏兼并后,持叔王所遗宝物双铎矟东北渡泸水(今金沙江),邑于龙佉河平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