奚首
见“奇首”(1352页)。
见“奇首”(1352页)。
拓跋鲜卑北魏前期之分权互督地方官制。北魏建国后,对占领的大片汉人聚居农业区域,既袭用汉魏旧制,又实行三长官制以加强控制。天赐三年(406),道武帝拓跋珪正式设置地方官,“诸州置三刺史、郡置三太守、县置
?—1804清朝将领。陕西长安(今西安市)人。回族。乾隆二十七年(1762)武举。翌年获武进士,授三等侍卫。三十三年(1768),任山东武定营游击。三十七年升德州营参将。三十九年(1774),参予镇压
454—476北魏皇帝。465—471年在位。又称第豆胤、万民。鲜卑拓跋氏。文成帝※拓跋濬长子,为李贵人所生。文成帝太安二年(456),立为皇太子。和平六年(465)五月,即帝位。年幼,侍中乙浑专权,
见“俱战提”(1888页)。
?—1765清代蒙古王公。阿巴噶部人。博尔济吉特氏。元太祖※成吉思汗异母弟※别里古台后裔,巴特玛衮楚克长子。雍正元年(1723),袭札萨克多罗郡王。九年(1731),以锡林郭勒盟所购驼献察罕瘦尔军营,
清代新疆陋规之一。是时因各驻扎大臣及阿奇木伯克衙门经常任意役使工匠,使广大维吾尔族人民深受其苦。为逃避差役,受派者每月交纳认月钱数百至1—2千文普尔钱,以祈免除差徭及年例额征钱粮。
清代台湾高山族地区的“番租”代办人。由高山族村社头人雇佣汉人经理,在村社设有办事处,代“番社”向佃户摧收社租,缴“番饷”、办差役及与地方官府文件来往等事宜。多有侵占“番租”行为。
古部落名。又称三苗、有苗。据《山海经·大荒北经》云:“颛顼生驩头,驩头生苗民”,是以※驩头为部落酋长。详见“三苗”(46页)。
契丹地方官署名。掌管上京道(治所临潢府、今内蒙古巴林左旗林东镇)财政,不唯掌“盐铁”。契丹虽于南京(今北京)置三司使司,而制与中原不一,不主全国财政,另置东京户部使司、中京度支使司、西京计司等,分理各
见“布拉呢敦”(47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