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长公
解放前广东连南八排瑶族地区村寨(即排)最高头人称谓。由村民通过民主推选一位德高望重并有生产和斗争经验的老人担当,不论贫富,任期只限一年,不得连任(实际是由村寨内各房姓老人轮流充当)。其职责是根据习惯法维护村寨社会秩序,领导生产和主持重大宗教活动等公共事务,遇有战争,又是军事首领。但处理重大事件,得与寨内各房姓老人商议或召开全寨成年男子会议相讨决定。任期内虽有一些报酬(每户须给玉米2斤),但和村民一样参加各项生产劳动,也没有任何特权,具有原始长老色彩。
解放前广东连南八排瑶族地区村寨(即排)最高头人称谓。由村民通过民主推选一位德高望重并有生产和斗争经验的老人担当,不论贫富,任期只限一年,不得连任(实际是由村寨内各房姓老人轮流充当)。其职责是根据习惯法维护村寨社会秩序,领导生产和主持重大宗教活动等公共事务,遇有战争,又是军事首领。但处理重大事件,得与寨内各房姓老人商议或召开全寨成年男子会议相讨决定。任期内虽有一些报酬(每户须给玉米2斤),但和村民一样参加各项生产劳动,也没有任何特权,具有原始长老色彩。
傣语音译。旧时云南德宏等地傣族土司辖区内的一级行政单位。相当于区或乡,大小不一,小的辖四五寨,大的10余寨。设㽘头一人,负责下达土司命令和各种粮款差役的摊派,并有权处理辖区内公共事务。由
官名。旗缺。清代守卫行宫的包衣官弁。康熙(1662—1722)间设,正六品,副职正七品,委署正八品。率府属兵丁看守行宫,由行宫总管分辖。东西北三路与热河一带各行宫,或设千总几十、兵丁数百(如热河行宫、
见“兀者托温千户所”(112页)。
清代满汉官员礼服之一。为皇帝及文官三品、武官二品及一、二、三等侍卫所专用的一种皮服。起源较早,《满文老档·太祖朝》中已有记载。形式类似补服,无领、平袖、对襟,皮毛朝外,衣长至膝,左右各垂两条带子,下端
即“拔也古”(1363页)。
蒙古语音译,原意为“畜群”。通常指蒙古牧区牧工与牧主间的一种牲畜承放制度。清中叶以前蒙古封建王公贵族、旗府、寺院、上层喇嘛等把畜群托给属民代为放牧,称为“放苏鲁克”。一般是牲畜的乳、毛等归牧民,孳生畜
见“笔写契”(1883页)。
解放前新疆维吾尔族清真寺寺有地。在维吾尔族聚居区的城乡中,到处都分布着大小不一的清真寺。在乡村,除个别寺没有寺有地外,一般都有3—5亩,或十数亩地。中等的则有40—50亩,最大的有400—500亩。在
即“达犴”(1901页)。
清官署名。见“东布特哈”(5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