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统式
西魏所制定的行政法规。“式”为官吏所循的“轨物程式”,是国家机关公文程式和办事细则。其名称源于汉代的品式章程,但在晋以前不具有正式法律效力。西魏文帝大统十年(544),国相宇文泰命苏绰编《大统式》。《周书·文帝纪》称:“魏帝以太祖(即宇文泰)前后所上二十四条及十二条新制,方为中兴永式,乃命尚书苏绰更损益之,总为五卷,班于天下。于是搜简贤才,以为牧守令长,皆依新制而遣焉。数年之间,百姓便之。”其法规原文已失传。
西魏所制定的行政法规。“式”为官吏所循的“轨物程式”,是国家机关公文程式和办事细则。其名称源于汉代的品式章程,但在晋以前不具有正式法律效力。西魏文帝大统十年(544),国相宇文泰命苏绰编《大统式》。《周书·文帝纪》称:“魏帝以太祖(即宇文泰)前后所上二十四条及十二条新制,方为中兴永式,乃命尚书苏绰更损益之,总为五卷,班于天下。于是搜简贤才,以为牧守令长,皆依新制而遣焉。数年之间,百姓便之。”其法规原文已失传。
明代地方官员。字白夫。广西武缘县止戈乡人。壮族。自幼勤奋好学,知书识礼。弘治八年(1495),应乡试中举。先后赴浙江兰溪县和仁和县任“教谕”,潜心施教,诲人不倦,生员深感其德。正德十年(1515),升
朝鲜半岛古百济国的别称。百济始祖温祚王自卒本夫余(一作夫余或高句骊国)南迁至今朝鲜半岛汉江以南的西部地区立国,并以扶余为姓,也称其国为南夫余。朝鲜忠清南道曾有地名曰扶余。《黑龙江志稿》也称今松花江与嫩
清朝守卫中俄边界的八个驻防旗。雍正十年(1732),清政府为加强呼伦贝尔地区中俄边界的防卫,经黑龙江将军珠尔海奏请,始建呼伦贝尔城(今海拉尔市),由布特哈调来索伦、达呼尔、陈巴尔虎、鄂伦春兵丁共3千名
女真文字崖壁墨书题记。书于内蒙古科尔沁右翼前旗乌兰茂都乡敖力斯台村毕其格哈达地方。此为一断崖,在归流河南岸100米,崖前为东西向山谷,题字位于山口处,很显眼。字迹约17行,书写紧密潦草,不易断识。字旁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宗教法官。一译哈毕吐拉。和田人。初曾赴麦加朝圣。咸丰七年(1857)归国。同治三年(1864),乘库车爆发农民起义之机,与和田阿奇木伯克子海孜那奇勾结,举事,被举为“帕夏”(王)。引兵
①见“阿尔浑”(1203页)。 ②见“阿鲁浑”(1218页)。
?—1658清朝武官。蒙古镶白旗人。博尔济吉特氏。崇德元年(1636),率173人从察哈尔归清,编为牛录,领之。累立战功,升至固山额真。顺治十五年(1658),从征明桂王朱由榔至湖广常德府,败明左将军
萨满的岁时集会。鄂温克语音译。旧时流行于今内蒙古呼伦贝尔盟鄂温克族地区,因分散居住,各地举行时间、仪式等不全一致。阿荣旗境内,每年农历四月间举行,故又名“四月会”。全“毛哄”(大家族)的人都参加,请主
?—600南朝至隋时钦州少数民族首领。钦州人。族属乌武僚(壮族先民)。宁氏家族世为钦州地区豪门大酋,《新唐书·南蛮传》云:“有宁氏者,相承为豪”。陈朝时被封安州(隋时改钦州)刺史,自恃兵威,雄据一方。
汉南越国二世主。真定(今河北正定)人。南越王※赵佗之孙。汉建元四年(前137),佗卒,遣使入朝告丧,武帝诏准袭南越王位。循佗旧制,事汉甚恭恪,为武帝所悦。六年(前135),闽越王郢举兵侵南越边邑。上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