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政府与卫拉特蒙古准噶尔部之间的经济交流。自清初起,双方即建立了密切的政治、经济联系。早在巴图尔珲台吉统治时期(1634—1653),其与兄弟子侄俱先后遣使献贡于清,与之一起聚牧的杜尔伯特部、和硕特
见“完颜雍”(1147页)。
见“旱金莲”(1079页)。
由绥远(今呼和浩特)至包头。1921年2月由民国政府交通部提请国务会议批准,在国内发行公债500万元,并向日本东亚兴业会社借贷日元300万元,为筑路经费。1921年10月动工,经一年多的修筑,至192
?—1440明朝将领。蒙古族。燕山左护卫指挥使※瓒住子。初为金吾卫指挥使。永乐八年(1410),因扈从北征北元军,晋都指挥佥事。洪熙元年(1425),复以节次征进功,擢右府都督佥事。宣德四年(1429
指珞巴族家长奴隶制下奴隶为奴隶主服劳役和缴纳实物的全部租赋。珞巴语苏经方言音译,“达康”意为“人役”、“负担”,“档”意为“缴纳”、“给”。西藏珞巴族的奴隶主以让※苏龙、※阿比拥有生产资料、独立经营等
亦称圭田、职田或薪俸田。古时有印记的壮族土官所留的自营田。征调领地内的※“提陀”(平民)为其无偿耕作,产品全属土官所有。
元代地方官署名。秩正二品。隶中书省。设治所于大兴(今北京)。世祖至元十九年(1282)置,兼本路都总管府。二十一年,别置大都路都总管治民事。掌守卫宫阙都城,调度本路供亿,兼理营缮内府诸邸、都宫原庙、尚
见“伊思玛业勒汗”,(812页)。
1836—?清代甘肃拉卜楞寺第五十一任堪布。藏族。生于卡加保拉地方。由嘉木样认定后出家,授沙弥戒。入经院后,拜阿坝格西金巴为师,由由嘉木样授具足戒。从德赤仁波且、阿莽道扎等大师学习经法。后在拉卜楞寺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