噶厦公所
见“噶厦”(2498页)。
见“噶厦”(2498页)。
内蒙古鄂尔多斯高原流行的传统舞蹈。因以筷子为舞具,故名。原为男子独舞,以头顶燃灯,右手执筷,击打身体有关部位,发出声音,边打边舞,动作主要表现在肩、手、腰、腿,节奏强烈,动作健美。在节庆佳日或宴会上即
见“段宗榜”(1697页)。
清代封爵统称。有亲王、郡王、贝勒、贝子、镇国公和辅国公6等。原为对满洲贵族的专用封号。后亦用以封赠某些民族上层人物,有宗室、蒙古、回部(维吾尔)、唐古特(藏族)王公之分。宗室王公又称八旗王公,皆冠宝石
西燕段随年号。386年,凡1年。
即“挞林”(1619页)。
唐末河西地区地方政权。 “西汉”,意为西部汉人;“金山”,又名金鞍山,在敦煌西南,即今甘、青、新三省交界处之阿尔金山。唐哀帝天祐二年(905,一说三年),归义军节度使张承奉(即张奉)所建。奉自称“白衣
见“舒尔哈齐”(2262页)。
木筏。鄂伦春语音译。流行于今嫩江支流诺敏河一带,是这一地区鄂伦春人过去使用的一种交通工具。以十几根粗木杆绑成排,用作水上运输东西或摆渡等。
见“拓跋弘”(1356页)。
?—1767清代新疆哈密维吾尔族王公。又译玉素甫、玉素卜、玉素富、岳素布等。札萨克固山贝子※额敏长子。乾隆五年(1740),袭镇国公爵。十年(1745),晋固山贝子。二十年(1755),率所部兵从清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