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迷的布尔
见“哈迷的不儿”(1643页)。
见“哈迷的不儿”(1643页)。
指西藏地方政权与教权合而为一的政治制度。始于元朝封萨迦派宗教领袖掌握西藏地方政权,经有明一代及清初逐步发展完善,至乾隆十六年(1751)清政府授权七世达赖喇嘛掌管西藏地方政教事务,正式成为定制。以后历
元末将领。蒙古族。太尉月阔察儿子。初任宿卫、尚乘寺提点、宣政院参议。至正十二年(1352),随丞相脱脱南下镇压徐州芝麻李起义军,献策以巨石炮攻城,以功授同知中政院事。从父战淮西,援安丰,攻濠州;征淮东
古地名,在今青海乐都县南。洪武二十六年(1393),明太祖朱元璋应前往贡马之西宁番僧三剌之请,为其在该地建佛刹,赐名曰“瞿昙寺”,并题写寺额,至今犹存,仍挂在大殿内。
僚人的一支。南北朝时恒棱地区僚人的总称。以居地为族称。分布在今四川嘉陵江支流林溪上游仪陇等县一带。部众甚强。北周天和三年(568),梁州恒棱僚举兵反梁,梁总管长史赵文表采取“为恶者讨之,归善者抚之”(
明末西藏地方政府及四世达赖加封给土族地区部落头人的职衔。明万历三十年(1602),青海互助土族地区13个头人进藏觐见四世达赖云丹嘉措,四世达赖分别授以土官,其中3人被封为此官职,即达拉博勒混(藏族),
1752—1824清朝大臣、学者。满洲正黄旗人。先世姓觉罗,后改栋鄂氏。字冶亭,一字梅庵。乾隆进士。历任吏部主事、郎中、户部员外郎、侍读学士、内阁学士。嘉庆元年(1796),任《八旗通志》总裁,续修《
即“宇文丘不勤”(901页)。
突厥汗国官号。意谓“肥粗者”。《通典·突厥上》:初,突厥官号,“凡有十等,或以形体,或以老少,或以颜色须发,或以酒肉,或以兽名。”其“肥粗者谓之三大罗。大罗便,酒器也,似角而粗短。体貌似之,故以为号。
1680—1724清代云南西双版纳※召片领(意为“广大土地之主”)。又作召匾勐。傣族。车里宣慰使※刀木铸子。康熙二十三年(1684)父卒,清廷委其为宣慰使,年方4岁,由母蝶宇摄政。年22岁始亲政。在职
?—1865清末内蒙古东部地区“老人会”(蒙古语称“勿不格得楚格拉”)领导人之一。又作朝根岱。卓索图盟土默特左旗(今辽宁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蒙古族。咸丰十年(1860),组织“老头会”赴京控告该旗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