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不尔
明宣德年间贵州苗民起义首领。贵州乌罗府新朗寨(今松桃境内)人。当地苗族首领。宣德初,湘黔边区旱灾,苗民生活困苦。六年(1431),苗民龙三、白大虫等起而暴动。翌年,他亦率众举事。攻清浪(今镇远境内),杀官吏,并联络湖广筆子坪苗民龙不登等,攻五寨、白崖等地。贵州总兵官都督萧授调集贵州、四川、湖广10余万官兵,于次年五月进攻筆子坪,杀害起义首领吴不跳等,不尔亦在战斗中牺牲。
明宣德年间贵州苗民起义首领。贵州乌罗府新朗寨(今松桃境内)人。当地苗族首领。宣德初,湘黔边区旱灾,苗民生活困苦。六年(1431),苗民龙三、白大虫等起而暴动。翌年,他亦率众举事。攻清浪(今镇远境内),杀官吏,并联络湖广筆子坪苗民龙不登等,攻五寨、白崖等地。贵州总兵官都督萧授调集贵州、四川、湖广10余万官兵,于次年五月进攻筆子坪,杀害起义首领吴不跳等,不尔亦在战斗中牺牲。
西夏职官名称之汉译名。宋代史籍记载的西夏遣宋使臣官名。一译作祖儒。如史载宋嘉祐元年(1056)十二月,西夏派遣使臣族汝威明兴则等赴宋朝告毅宗谅祚母密藏氏卒。后世称“蕃官名号”,其西夏职官品位不详。
地名。旧称洮州。即今甘肃临潭县。位于甘南州东部。古为洮阳城,晋惠帝时置洮阳县,属狄道郡,后为诸羌所据。隋代于此置临洮郡。唐置临潭县,以河源九曲之地予吐蕃,作为金城公主汤沐之所,吐蕃继而攻取河州、洮州,
清代外札萨克旗之一。乾隆十八年(1753)置。汗车凌族叔父达什惇多克归清,十九年,封札萨克一等台吉,建旗。初游牧于扎克拜达里克(喀尔喀赛音诺颜部内)。继迁额克阿喇勒、额尔齐斯。二十三年(1758),定
即“完颜希尹”(1154页)。
见“海古拉”(1938页)。
藏语音译,意为“章饰”、“告身”。是吐蕃用以区别其官员等级的标志。其官员之“爵位则以宝珠、大瑟瑟、小瑟瑟、大银、小银、大䃋石、小䃋石、大铜、小铜等为告身,以别高下。”又谓:
清代历算学家。清海藏族。19世纪初人。任青海同仁县拉加寺兴萨呼图克的司库总管。精通历算之学郑所著《时轮历精要》,(又称《商卓特桑热历书》)最为出名。系根据《白琉璃》及《日光论》,综合其要点写成,是有关
明代乌思藏地方官署名。元时为十三万户之一。明初沿袭元制,仍为万户。驻地在今西藏日喀则夏鲁。洪武三十年(1397),其万户列思巴端竹遣使入朝进贡。洪武帝赐银百两,文绮、帛各2疋,并赐其使人衣、钞等。后,
藏族部落名。在唐古拉山南麓。为藏北“羌日六部”之一,归黑河宗管辖。1959年分黑河宗为黑河、安多二县,该部落大部分划归安多县,小部分归黑河县,该部领主历为噶厦政府。部落头人向由嘎加骨系(氏族)人担任,
见“阿巴”(119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