吏礼房
清代驻藏大臣衙门办事机构。设管理案、卷经书1人,小写4—5人。吏房掌办官员升降调补各事;礼房掌办驻藏大臣到任、接印、视事礼仪,祭祀封、开印信,及缮写各式礼则。宣统(1909—1911)年间,经驻藏大臣联豫奏准,将房改为吏法礼科,仍掌办原有事务,并将原刑房事务划归该科管理,设参事1人掌办科务。
清代驻藏大臣衙门办事机构。设管理案、卷经书1人,小写4—5人。吏房掌办官员升降调补各事;礼房掌办驻藏大臣到任、接印、视事礼仪,祭祀封、开印信,及缮写各式礼则。宣统(1909—1911)年间,经驻藏大臣联豫奏准,将房改为吏法礼科,仍掌办原有事务,并将原刑房事务划归该科管理,设参事1人掌办科务。
见“中京”(292页)。
元朝太庙大祭时的一种礼俗。又称“割奠”。祭祀时,例由蒙古博儿赤(司厨)跪割牲肉,置于太仆卿奉侍朱漆供盘之上,酹以马乳,同时巫祝以蒙古语奉告神灵。礼毕,以割奠之余抛撒于南棂星门外。凡遇大祭,必行割奠之礼
见“朱舍里部”(793页)。
?—73东汉时疏勒王。居疏勒城(今新疆喀什市),领户21000,胜兵3万余人。明帝永平十六年(公元73年),为匈奴所立龟兹王建攻杀,以龟兹左侯兜题为疏勒王。次年,汉军司马班超西进疏勒,劫缚兜题,立成兄
清代八旗内司炮之兵。①内火器营炮甲:康熙三十年(1691),于京城设※火器营,从八旗满洲、蒙古各佐领内选取炮甲一名,约880余兵。初定每年演炮8个月,每月6次。乾隆(1736—1795)间规定,每年秋
吐蕃名僧。又名桑西达。据《大拔协》载,为跋赤热之子。早年奉赞普命学习梵语。赤松德赞赞普(755—797年在位)决定剃度僧人出家时,此人是第一位出家的吐蕃僧人,由菩提萨埵任亲教师,为其剃度为僧,取名贝央
即“梁水”(2125页)。
陈朝岭南地方官吏。字龙贤,号独统。南越俚人女首领※洗夫人之子。陈武帝永定二年(558),受母命率岭南诸首领至建康朝陈,被封阳春郡太守。宣帝太建元年(569)十月,广州刺史欧阳纥反,又奉母命率南越诸酋长
蒙古语音译。又作札萨固勒,意为“政治、法令之执行者”,即民政官。一说含有“巡检”之意。在准噶尔,系协助宰桑管理鄂拓克民政、司法的官员。
见“贺拔仁”(177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