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弓
官名。清代内务府武备院下管辖弓匠之官。初称弓匠固山达,后改称弓匠协领,※包衣七品官。乾隆二十四年(1759),改称司弓。四十四年(1779)定:正职3人,各给六品顶戴,食七品双俸;委署司弓3人,各给七品顶戴,食八品双俸。皆不分正从,属武职品级。逢采取弓胎之年,以正、委职各1人率属,分赴大水峪、墙子岭砍伐输京。督率弓匠制造皇帝、王公、官员、八旗官兵所用之弓。※京旗各佐领下例设弓匠一名,即于此职辖下学习修造弓箭技艺。
官名。清代内务府武备院下管辖弓匠之官。初称弓匠固山达,后改称弓匠协领,※包衣七品官。乾隆二十四年(1759),改称司弓。四十四年(1779)定:正职3人,各给六品顶戴,食七品双俸;委署司弓3人,各给七品顶戴,食八品双俸。皆不分正从,属武职品级。逢采取弓胎之年,以正、委职各1人率属,分赴大水峪、墙子岭砍伐输京。督率弓匠制造皇帝、王公、官员、八旗官兵所用之弓。※京旗各佐领下例设弓匠一名,即于此职辖下学习修造弓箭技艺。
凉山彝族奴隶社会诺伙家支的头人之一。 详见“家支头人”(1947页)。
金封爵,小国一字王号。完颜隈可(一作偎喝)受封。天德二年(1150),与其母太祖妃萧氏同被杀。大安元年(1209),卫绍王完颜永济,封子6人为王,中有任王。
见“耶律延禧”(1309页)。
朝鲜族民间传统岁时习俗。流行于延边等地区。据朝鲜李朝洪锡谟《东国岁时记》元日条载:“男女一年梳头贮退发留梳函中,必待元日黄昏烧于门外”,是谓“烧发”。此俗可能从汉族传入。隋末孙思邈《千金方》有“正月寅
清代青海藏族部落分支名。玉树25族之一。驻牧通天河东北岸。东界加迭喀桑,西北邻固察,南接拉布寺、迭达、扎武。有百长1员,属民300余户,耕山庐居。百户驻周均庄。信奉喇嘛教红、白教派。归西宁办事大臣管辖
即“慕容涉归”(2441页)。
见“博尔博户大渠”(2154页)。
旧厅名。在今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盟东部后套平原上,南临黄河。西汉为五原县。东汉初,匈奴南单于曾分部众屯此。清为乌喇特部牧地。光绪二十九年(1903)置厅。1912年改县。乌加河流贯,渠道纵横,灌溉发达
突厥文碑铭。1900年在今蒙古国北部苏吉大坂附近发现。共11行。为回鹘汗国灭亡(840)后不久建立。碑主自称黠戛斯人之子,官号为裴罗·骨咄禄·牙尔干。现有耿世民和李经伟两种汉文译本。
古代南方一些少数民族对其酋长或首领的称谓。据《后汉书·南蛮西南夷列传》:汉代长沙武陵蛮“名渠帅曰精夫”。建武二十三年(47年),武陵蛮精夫相单程曾据险隘起事,攻郡县。后为汉伏波将军马援所败,归降。